我近来一直在思考,决定一个律师办案效果的首要因素是什么?需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需要执着、坚持,但我认为首要的应该是责任心和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
2022年元月,又成功为一起涉嫌袭警案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2021年12月底的一天,接到同事王月辉律师的电话,其朋友的亲属因涉嫌袭警被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家属非常着急,想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律师都很清楚,遇到这种事情家属会非常着急,其实最着急的还是在押人,在里面失去自由,无法与外界联系,又不知道法律规定及案件可能的结果,会极度的恐慌和茫然。
急当事人之所急,我当即决定接受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签署委托的当天就联系了看守所,约好了会见时间。
办案经过
在被刑事拘留后及时委托律师,可以从很大程度上保障在押人的合法权利:
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给在押人进行法律讲解,是其清楚自己是否涉嫌犯罪及如何合法有效的依据法律保护自己;可以对在押人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恐惧心理;可以及时为在押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条件的恢复自由。
一、确定辩护方案
元旦过后,我准时到看守所进行了会见,了解了基本案情,并结合家属提供的情况,和王律师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决定进行无罪辩护。
二、与办案机关沟通
方案确定后,就马不停蹄的联系办案民警,与办案民警当面沟通了案情,办案民警不同意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
此时,案件正好已到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辩护人又马上赶到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面对面的进行了案件沟通。律师提出根据刑法规定及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在押人没有实施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不够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不宜批准逮捕,以免错误羁押,侵害在押人的人身权利。
又根据与办案民警沟通案情时捕捉到的一个小细节,在与检察官沟通时,除了坚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外,又提出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属于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情形。
检察官听完律师的辩护意见后,表示会充分考虑律师的辩护观点。
三、走出看守所
就在和检察官沟通案情的当天傍晚,当事人家属打来了电话,说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可以把人领回去。
至此,这几天的忙碌终有了结果,并且是很不错的结果,顿时觉得这几天的疲惫消失了,这几天的忙碌是很有收获的。
四、法治的力量
此时此刻,我想到了十八大后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安邦方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依据事实及法律规定,取得案件的阶段性胜利,这显然是法治的力量,也是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的最好体现。
试想,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后,我们社会的各项法律制度将会更加健全,生活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