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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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传媒文化
影视传媒文化创意法律服务业绩:
l担任影视作品的法律顾问,如:
☉担任《亮剑》、《血色浪漫》、《永不瞑目》、《玉观音》、《和平饭店》、《小时代》、《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生死蜕变》、《世纪人生》、《一江春水》、《重案六组》、《一双绣花鞋》、《流星蝴蝶剑》、《小兵张嘎》、《烈火金刚》、《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金剑雕翎》、《曼谷雨季》、《追踪》、《杀青》、《天和局》、《刑警九月风暴》、《狼毒花》、《红色记忆》、《重庆大轰炸》、《羊城暗哨》、《一米阳光》、《午夜阳光》、《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等多部影视剧作品的法律顾问。
l为多位影视明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蒋雯丽、于荣光、孙丽、刘烨、童蕾、魏俊杰、于娜、高云翔、赵丽颖、孙菲菲等影视红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l代理多位影视明星诉讼业务,如:
☉代理著名影视女明星蒋X丽诉湖南某某月刊侵犯肖像权案,一审已胜诉并开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肖像权高额赔偿之先河。
☉代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童X肖像权被侵权一案,已胜诉。
l代理影视作品诉讼:
☉代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电视剧《我的父亲母亲》编剧合同纠纷案,已胜诉;
☉代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电视剧《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发行合同纠纷巨额赔偿案,已胜诉。
☉代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电视剧《血色浪漫》侵权纠纷案,已胜诉。
☉代理网络电影《诡案组》电影授权著作权纠纷,已胜诉,确立了电影与网络电影的明确区别的第一案,在行业内成为参考案例。
l为影视公司或文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青海卫视频道运营合作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与香港两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美国特纳广播公司及香港华娱电视频道与内地著名传媒集团为达成紧密合作伙伴及框架协议进行谈判以及提供相关法律支持服务等等。
l担任多家全国知名广告公司、影视公司、外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