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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观点 | 基金投资有风险,不要“迷信”任何保底条款

中同观点 | 基金投资有风险,不要“迷信”任何保底条款

分类:
中同资讯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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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最先出现在广大个人投资者面前的金融产品就是各种银行理财以及信托公司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金融产品就该保本保息的错误观念深入人心。私募基金,不论其具体类型或投资标的,在其对应的风险等级评估中对合格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要求均为“C4~C5”级,即所有金融产品中的最高风险等级,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一般体现为金融资产量级和风险认知水平都有很高的要求。由于时代红利带来的个人财富积累和投资者对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风险的理解并不成正比,广大个人投资人在选择金融产品时一方面渴望高收益,一方面又对金融产品的保本保息有着不能放弃的执念。金融乱象下,有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人员顺应投资者保本保收益的风险偏好,与投资者签订相应的保底条款,投资者得到保证后安心打钱,而实际上,这些条款是否有效呢?

20172月,刘某(投资人)与某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签订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含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告知书),同时双方又签订了《合伙投资理财协议》,约定: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共同出资认购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及交易工作,管理人承担投资风险及超额收益,投资人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年化10%的收益。合伙投资期限为24个月,产品到期后,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清算本金利息,如出现投资人本金及10%收益亏损则由基金管理人补足。两份合同签订后,刘某向指定基金募集账户转账支付共2000万元。基金到期清算后,刘某本金亏损近12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未能补足亏损,也没有支付年化10%的收益,刘某基于保底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基金管理人向其支付投资补偿款1200万元及每年10%的收益。

在实践中,上述案例里这种不能放在台面上的保障合同常被称为抽屉协议,以这种形式存在的保底条款屡见不鲜。在上述案例中,投资人签署了《基金合同》,完成了与之配套的投资风险等级评估,作为一名参与私募基金投资的合格投资者,应该悉知投资相关风险。抽屉协议中出现的保底条款实际上是各方为了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监管而作出的约定,该部分约定与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中关于风险承担问题的约定明显矛盾,这就给我们带来一个问题,当纠纷遇到互相矛盾的条款,保本保收益的抽屉协议是否有效呢?

金融领域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高收益对应高风险,期望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就要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与之相对应的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获得高收益的权利对应的则是承担高风险的义务。上述案例中的投资人通过保底协议的设定,无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而基金管理人则需承担本应由投资人承担的自身投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这样的约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配置不公平,违反了基本的法律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亦明确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由此可见,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

私募基金财产独立于投资人、管理人财产是私募基金的基本原则。私募基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该财产与管理人可能承担的风险之间被隔离,即管理人在管理私募基金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或者收益归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以私募基金财产为限向投资人承担义务,这是私募基金领域的基本规范与行业共识,也是构成国家金融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国家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打破刚性兑付,旨在让金融市场还原其本质。当私募基金合同中约定刚性兑付,会使得投资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内部,将本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的资产损失风险转嫁至作为受托人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可能导致个别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不能刚性兑付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在上文案例中出现的保障条款,其内容违反了金融市场基本规律和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保底条款,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保本保收益的抽屉协议无效。

高风险是私募基金市场的特点,参与其中的投资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具备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意识,投资金融产品绝不存在只赢不亏的情形。在此奉劝各位投资人,进行投资前要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不要轻信和过分依赖基金管理人任何形式的保底条款。也提请各位投资人注意,私募基金投资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补偿条款都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有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千万不要依赖这份虚假的安全感。最后还是那句老生常谈,私募基金有风险,参与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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