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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观点 | 《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中同观点 | 《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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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观点
202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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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结束了近四年的缓冲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国金融发展格局也迈入了新的历史进程。《资管新规》不单是资产管理领域的规范性制度,它的落地实施和金融新机制的构建与我国的宏观经济指标、金融市场稳定、企业融资安排、居民财产性收入都密切相关。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诞生于2017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的中高速发展,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发展、降低金融杠杆、优化金融配置,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而产生的金融体系整改方案。新规强调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定位,“脱虚向实”“去杠杆”“去通道”“打破刚兑”等关键词在过去几年的缓冲期内逐渐被大众所熟悉。

   为了缓解监管收紧带来的“化解风险的风险”,《资管新规》的实施经历了几经延长的缓冲期。在对银行理财、券商系资管、结构化基金、非标类信托产品、万能险等业务发展不规范、脱离金融本质、规避金融监管的问题进行逐步合规的过程中,金融体系必将经历一定的阵痛期。银行理财全面进入“净值时代”,信托告别非标产品和通道业务,这两项占据资产管理规模前列的业务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均有不同程度的规模下降。与此同时,据统计,市场违约自2018年新规发布以来进入高峰期,因资金池、产品期限错配以及经济波动下底层资产流动性等问题导致的违约纠纷持续爆发。今年新规正式实施以后,随着不同资管产品整改期限的到期,潜在的相关风险将会进一步显化,大资管行业的各类金融企业将持续面临处理违约、合理化解风险以及应对诉讼纠纷的情况。除此之外,《资管新规》还对金融类企业实际的资产管理能力、投资研究能力、产品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非金融类企业来说,《资管新规》的直接影响更多体现在企业的融资方面。以通过股权类私募基金进行融资的企业为例,新规对于结构性基金的规定使得“优先-劣后”的结构安排受到一定限制,一方面降低了低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基金实际募集规模将受到劣后级资金规模的限制,从而降低了结构性基金的募资能力。而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来说,由于抵押物不足等客观原因,很难通过正规的银行贷款获得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部分企业需要通过影子银行来进行融资。然而若对影子银行的存在不加以严格控制,会导致经济脱实向虚发展,使金融脱离本源。《资管新规》对影子银行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提高了参与门槛,降低了相关业务的预期收益,这势必会导致影子银行的资金规模大幅度缩减,在短期看来,部分中小企业会遇到融资困难的情况,但是从长期趋势来看,市场日趋规范,金融回归本源,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会得到根本性降低。

   随着监管框架的不断完善,金融体系内的存量风险正在逐步得到化解,资管行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改革的进程中阵痛虽不可避免,但是打破刚性兑付、使金融回归本源是明确的长期趋势。金融市场的各类参与者都应积极调整,设计符合当前监管的业务结构,应对《资管新规》下的监管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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