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斌:临场机变——从公诉意见确定法庭辩论的详与略 | 刑辩实战第16期回顾

发布时间: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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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第636篇文章,2025年第84篇
 


 

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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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艺术与技能培养


 

编者按:

人间十月秋风起,老友相逢笑开颜。


 

2025年10月11日下午,由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立律所”)联合举办的第16期中同“刑辩实战”活动在法立所成功举办,与会嘉宾围绕“法庭辩论的艺术与技能培养”展开了讨论,有近50名律师参加了现场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同律所、法立律所共同策划、共同主办,中同律所主任杨矿生、刑事业务部主任赵铭、刑事业务部副主任赵玉来、合伙人杨国斌、郝俊杰、索朝、梁玉峰、孙方律师等参加了活动。法立律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顾雪松律师,法立律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唐承永律师,法立律所经济犯罪部主任、海淀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陈京渝律师,法立律所刑事辩护部主任、海淀区律协业务培训委员会主任宋小鹏律师,法立律所高级合伙人、金融与职务犯罪部主任、北京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李永伟律师,法立律所高级合伙人、海淀区律协遗产管理人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富利律师,法立律所党支部副书记、海淀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郝凡森律师,法立律所高级合伙人、海淀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亚伟律师,北京市鉴杜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邓心刚律师,第九届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特聘导师陈文海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业务中心主任、北京市律协刑法委副主任周雷律师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还特别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全国律协专家讲师团讲师邬明安担任点评嘉宾。


 

本期活动共分为“法庭辩论的艺术”、“法庭辩论的技能培养”、“法庭辩论的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三个主题单元进行研讨,分别由大康会客厅主理人、国家级杂志社前社长、总编辑杨大康,法立律所实习律师韩佳茜、法立律所合同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王丽雪担任主持人。


 

同时,本期“刑辩实战”培训继续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平台进行了同步对外直播,实时在线参会人员近500人。


 

刑辩实战


 

以下是中同律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协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专委会委员杨国斌律师在活动上的发言《临场机变——从公诉意见确定法庭辩论的详与略》,现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的大决战,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力图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反驳对被告人的指控,力图说明罪行不成立,或罪行比较轻微。怎样在法庭辩论环节争取更好的辩护效果,是我们刑辩律师持续研究、学习的重点。其中,临场发表的辩护意见内容详略安排是影响辩护效果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今天我就咱们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怎么确定哪些意见详细说、多说,哪些意见简略发表谈点个人的一些体会。


 

一

辩护意见的准备必须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辩论观点,事实、证据、法条的罗列,论述的过程,等等都要翔实,这是辩论的前提、基础。在法庭辩论现场,咱们的辩护意见有些可以简略发表。但是咱们不能没有准备,紧张的庭审,由不得你临阵再磨枪。有开庭前对辩护意见的充分准备,法庭辩论时咱们才能游刃有余的对要当庭发表的内容进行详略取舍。


 

辛辛苦苦准备的辩护意见,为什么法庭辩论时要详略取舍,不全文发表?这就和咱们的目标——辩护效果相关了。法庭辩论,形式上是控辩双方在辩,实际上,是控辩双方都在试图影响、说服法官。怎样才能让法官认同自己的意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更容易让法官留下印象,更容易让法官深入思考你的意见。这一点,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是如此。漫长的庭审过程,繁多繁杂的证据,千头万绪的案件事实,案头堆积的案件数量都让法官挠头,法官希望听到简明扼要、紧抓重点的意见表述。那么,怎么对准备好的辩护意见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略取舍呢?我的一点个人体会,方法之一是从公诉意见中去找、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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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由公诉意见确定辩论的详略


 

公诉意见是对被告人指控的具体化、细节化,不仅仅列出指控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还有对犯罪构成的分析、指控逻辑的详细陈述。仔细听公诉人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找出公诉意见中的破绽、漏洞所在,就是咱们要详说、多说的地方。结合一个案例看看怎么找公诉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这是一个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发背景,是北京一个老板去世后,两个女儿争遗产,我的当事人和这个老板是多年生意伙伴兼朋友。小女儿联合丈夫和姐夫趁姐姐出国期间掌控了公司,以公司名义向警方报案,称担任公司财务主管的姐姐勾结我的当事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总计税额46万余元,此案案外因素影响力强大。案件不利的地方是公司自认虚开增值税发票,我的当事人在办案人员的威逼利诱下也做了有罪供述,有利的地方是除了言词证据,证实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证据不足。当事人翻供不认罪,我做无罪辩护。


 

在庭前会议和辩论之前的庭审环节,特别是质证环节中,我注意到公诉人对回款的路径和金额认定语焉不详。在法庭辩论环节,我就特别注意听公诉意见中关于回款的认定内容。果然,公诉意见对回款的认定,为了凑出相应的金额,竟然选取当事人个人账户的两笔交易,还有当事人公司公户的一笔交易来作为回款,而且我也马上估算出三笔交易的金额总数与指控的虚开发票的金额不符。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我以当事人供述系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和证实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证据链不能形成闭环这两个点为重点翔实发表意见。其他点,如果质证环节发表意见比较充分的就发表观点,需要补充质证意见的就做补充。从判决结果,和事后了解的情况,我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对法官有实质的影响。(指控涉税46万元,且是所谓的翻供,一审判5年,二审改判3年)


 

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应该在全面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结合公诉意见,有详有略的取舍,公诉意见中的漏洞要详,反驳指控犯罪的关键证据要详。而要发现公诉意见中的漏洞,其实在充分准备辩护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前面的庭审情况,我们大致可以估计到可能在哪些地方存在,在公诉意见的相应部分重点关注。之前庭审环节中公诉人语焉不详的地方,逻辑混乱的地方,往往就是公诉意见中的漏洞所在。


 

法庭辩论是庭审的关键环节,但是庭审是一个整体,各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对庭审要有整体观念,各环节互相配合,以影响法官为导向,以辩护效果为目标,安排好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的内容,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刑辩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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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实训 实用

中同“刑辩实战”由杨矿生、赵铭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发起,旨在延续中同刑辩团队的“传帮带”传统,采用以“实例、实训、实用”的方式,“内训外邀”,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自开展以来,先后围绕“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如何构思辩护观点”“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刑辩律师如何质证”等刑事辩护中的必备技能、疑难问题,举办了16期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广大刑辩律师、律师协会、刑事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人员参加,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平台,凝结共识,为刑辩事业贡献点滴力量。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得到越来越多关心和热爱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往期回顾


 


 

刑辩实战第16期:聚焦研讨法庭辩论(二)

刑辩实战第15期:刑辩实战第14期:刑辩实战第13期:刑辩实战第12期:刑辩实战第11期:刑辩实战第10期:(二)

刑辩实战第9期:刑辩实战第8期:刑辩实战第7期:刑辩实战第6期: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

刑辩实战第5期: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

刑辩实战第4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3期:如何构建辩护思路

刑辩实战第2期: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刑辩实战第1期: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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