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能涤除吗?答案是:可以 || 细胖说法

发布时间:

2024-10-25

作者:

来源:

欧阳律师团队


2024年 第 19 篇

裁判要旨:

对于确属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在有证据证明其与挂名企业不存在实质性关联的情况下,可以判令涤除其作为挂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事项。


案情介绍:

原告史某是被告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的员工,2019年6月,被告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实际控制人周某工商登记变更为原告为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兼经理。被告中商投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被告中商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为实业公司的股东。原告自始从未参与被告任何经营管理,也不控制、保管任何证照、印鉴,更非公司股东,未参与被告的分红。2019年9月,原告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与原告实际身份不符的职务,但被告一直未予办理。

法人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这就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而原告与被告毫无关联,一个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不应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告多次提出终止原告法定代表人身份事项,同时鉴于原告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无权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原告诉请:

请求解除原告作为被告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


法院判决:

一、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涤除史某作为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二、中商投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中商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予以配合办理。


王朋律师简介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
在政府部门服务10多年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议惩戒委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民诉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规委委员
专业方向:擅长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及常法业务、争议解决
联系电话:188111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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