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及未用于家庭日常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细胖说法
发布时间:
2024-11-22
作者:
来源:
欧阳律师团队
2024年 第 23 篇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优秀律师
西城区律师行业第四联合党支部书记
西城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副主任
西城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央文明网2020年12月“中国好人榜”
擅长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
赵常民律师联系方式:13522768802


细胖说法栏目
细胖团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