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委托期间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影响成案率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5-03-31

作者:

杨矿生

来源:



                

本公众号第576篇文章,2025年第24篇



律师团队文化



前一段时间,在办案的间隙,我们到鄂尔多斯百瑞所举办了一个有关刑事辩护话题的座谈会。该所刑事业务部主任王文燕律师收集了几十条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作为我们座谈的话题,有些是我那本书《刑辩实战》中提到过但没有谈透彻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有关律师和客户如何商谈委托事项的问题。


我在书中提到,律师在和客户商谈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律师的职责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定要和客户说明白。


针对我的这个观点,王律师转达了同仁们的疑虑,如果在商谈接受委托事项的时候,就明确告诉委托人律师不能做什么,很可能会影响成案率,这种情况下怎样平衡这个问题呢?也就是说,能不能做到既把律师不能做什么说了,同时也不影响客户的委托意向?


他们提出的问题很有代表性,有不少律师对此确实感到困惑,觉得进退两难。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看,也有探讨的必要。针对这个问题,我当时简单交流了我们中同刑辩团队的一些做法和体会,现整理出来,供大家讨论。


一

为什么要明确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


1.这是律师职业特点的要求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仅工作内容专业性强,而且程序也很复杂。对于律师开展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客户大多不太了解,律师是不是尽到了职责要求,是不是付出了应付的努力,以及服务质量高低等情况,客户很难做出判断。案件的结果更是客户难以预测的。


所以,律师的专业能力、服务态度、尽责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就要看律师的自觉性。也可以说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就是一个良心活,干的好坏,完全要看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道德,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正是因为客户是业外人士,对律师的具体职责、行业纪律、行为要求不太熟悉,他们有时可能会向律师提出一些不当的要求,有时可能不知道应该提什么要求。这个特点就决定了我们律师在和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必须把律师的职责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定要明确的告诉客户,这是律师应尽的告知义务,也是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提。


2.这是律师执业理念的要求


诚信是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律师职业是最讲究诚信的职业,诚信是律师的立身之本,这个理念就要求我们在和客户打交道的时候必须向客户说真话,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讲的清清楚楚,不能含糊其辞,蒙混过关,更不能有意欺骗客户。


3.这是律师掌握主动的要求


有些青年律师担心,如果过早告诉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客户就不会找你了,这样就影响了成案率。出于这种心态,他们就不愿意主动告诉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有的甚至当客户提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还是含糊其词,不正面回应。


这种做法看似稳住了客户,客户也和你签了委托协议。但是,你在接下来做案子的过程中,客户有些想法要求,还是会提出来让你去做,如果这个时候你告诉他,你不能做,他可能会更加生气,认为你不诚实,骗了他,耽误了他的时间和最佳时机,他还会中途换律师,你照样稳不住客户。


有些青年律师为了能够签下这个案子的委托,对客户的要求几乎不做明确拒绝,甚至什么都许诺,本来不能做的事情,也许诺可以做。但是许诺以后你做不到,客户不仅会中途换人,要求解约退钱,而且还会投诉你,闹的满城风雨,风险很大。


所以,对于律师不能做什么,不能瞒着不告诉当事人,这是行不通的。甚至可以说,律师告知了以后的结果和没有告知的最后结果可能差不多。


我们跟客户说明了,就减少了客户对我们的不信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能成为他委托我们的加分项。


即使客户不委托我们,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反而能掌握主动,至少能够避免后来的解约、投诉等被动状况。


二

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与签约成案率之间有平衡砝码吗?


客观地说,律师在和客户商谈委托事项的时候,如果明确告诉客户律师有哪些事情不能做,确实会让某些客户失望,有的就会处于摇摆状态,有的则直接去找其他律师了。也就是说,明确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可能会影响律师的成案率。


那么,能不能做到既明确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又不因为这种明确告知而降低成案率?有没有平衡这二者关系的办法呢?


根据我们中同刑辩团队的做法来看,平衡二者关系的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要让客户再转回来找你。


当客户走了一圈以后,如果其他律师都说某些事情律师不能做,或做不到,那么他大概率会找那些原来商谈过的律师再商谈一回。而且有很多重大案件,客户在挑选律师时也不可能一锤定音,总是要多转几圈,多找些律师反复对比选择。


那么客户第二圈回来找律师,会找哪些人呢?在前面商谈的过程中,哪些律师给他留下了好的印象,他就会找谁。所以律师在和客户商谈委托事项的时候,不要指望谈一轮就会立马签订委托合同,律师要关注和努力做到的就是让客户在转第二圈的时候,首先会想到回来找你。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律师会蒙客户,对客户的要求都不拒绝,甚至拍胸脯就做了。但是这样做的效果并不好,有些问题很快就会暴露出来。比如律师前面答应过能做到取保候审,几个月过去了,当事人没有被取保,客户就会着急,产生不满,可能就要考虑换律师。他们在考虑换律师时,会不会回来找你,委托你,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律师在和客户商谈委托事项的时候,心里不能想着成案率的问题,你只想一个问题,怎么留住他,怎么给留下他好的印象,让他能回头再找我,围绕着这个关键点进行思考开展工作,这就是解开我们困惑的钥匙。



三

怎样让客户回头?


前面讲过,要想留住客户,要想让他回头来找你,就必须在商谈的过程中给他留下好的印象。如果你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即使竞争激烈,你也有可能成为获胜的那一方。

做到以下几点,你就会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也会增加他回头找你的几率。

1.业务能力要强

业务熟练,能力强,这几乎是所有客户聘请律师的首要条件。律师怎样向客户体现自己的业务能力呢?

一是能够针对性的回答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客户通过你的交流就能够感受到你对业务是否熟悉。如果你能说一些其他律师没有提到的问题或者没有说透的问题,客户对你可能就会有比较深刻的印象。

二是你要有相应的办案经验和业绩,以印证你的业务能力强。如果你办理过某些成功的或者有影响力的案件,也会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2.要展示诚实可靠的品格

就是让客户能感觉到你和他沟通时说的都是实在话,说出去的话也能够做到,为人做事讲诚信,不吹牛,不放空炮。

3、要展现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和客户沟通的时候,向客户介绍你或团队独特的的工作方式,以及接下来的工作安排。通过这些做法,客户能够从中看到你认真负责的态度。

4. 要会沟通

很多律师经常会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比如傲慢、不愿意沟通等,还有一些律师在告知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的时候或者拒绝客户不当要求的时候,不会委婉表达,直接就把客户怼回去了,这些情形就是典型的不会沟通的表现。

你在和客户谈话的时候,如果态度语气温和一点,和他之间能够产生共情,就会给他带来一种安全感,他对你也会产生值得信赖的感觉。

特别是在告诉客户律师有哪些事情不能做,或者哪些事情做不到,在沟通这些问题的时候,更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生硬。简单生硬必然会留下糟糕的坏影响,很难再让客户回头。

律师表达这些观点的时候,说话的语气、节奏以及时间节点都要注意,总的来说就是要语气温和,节奏缓慢,时间节点抓得准。要把为什么律师不能做某些事情的原因讲明白说透彻,并告诉他这些事情任何律师都不能做,走遍天下都不能做。当然他可能不相信你的这种说法,他可能会找其他律师去询问,其他律师也可能会告诉他不能做。

还有你要经常和他保持沟通,及时沟通,让他知道你的工作进程,让他看见你的工作量,要用一种让客户看得见的方式来工作。

5.要有足够的时间

很多客户在委托律师的时候都会问律师有没有时间办他的案件,这可能是他们心里一个较大的忧虑。为了排除客户的这种忧虑,保证办案的时间和质量,你必须对办案的数量进行限制。我们中同刑辩团队目前就是这样做的,对办案的数量进行了限制,并非所有来的案件我们都承接,我们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挑选案件。要么就不接,要是接了,就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有足够的精力来做这个案子。做不了,我们就不接。


总之,律师在商谈期间就要明确告诉客户,律师不能做什么,这是律师的诚信义务。重要的是律师要向客户展现自己的实力,用自己的专业能力、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高超的沟通能力赢得客户的好感,从而获得客户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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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刑辩

·作者介绍·






杨矿生

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高铭暄、王作富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涉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第八届主任、第九届主任、第十届名誉主任、第二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个人专著《刑辩实战》获评法律出版社2022年度畅销书;2024年获评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当代十大刑辩好书”。


☎中同刑辩业务联系:18911568384(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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