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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观点 | 资管系列(一)资管行业及资管法律制度体系

中同观点 | 资管系列(一)资管行业及资管法律制度体系

分类:
中同观点
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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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早在20184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俗称《资管新规》。现今将近3年的过渡期已经结束,《资管新规》从202211日起正式实施。值此之际,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金融资管法律服务团队将发布资管系列文章,从法律的角度解构资管行业,欢迎与我们一同学习探讨。

 资管系列文章第一期将探讨资管行业底层逻辑以及我国资管法律制度体系。

01何为资管

根据《资管新规》第二条相关规定,资管,即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投资收益。

在金融服务体系中,资管涉及范围相当庞大,持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银行理财计划、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委托理财资管计划、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子)公司专户、期货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所管理或发行的私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范畴。

02我国资管行业制度的演进

以时间为纬度,我国资产管理实践分为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为1998年至2007年,以公募证券投资资金为主导,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第二阶段为2008年至2012年,受地产调控影响,银行理财异军突起,并借助银信合作而演化为影子银行;第三阶段为2013年至2016年,券商、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保险资管等在放松监管背景下激发创新而接棒信托,续命影子银行,也同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第四阶段为2017年至今,大资管历经整顿、回归本源,在阵痛中逐渐走向规范。

在上述四个阶段中,针对基金业、信托业、券商资管、银行理财、第三方财富管理、保险资管计划以及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等不同的金融交易领域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均有相应的资管行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

以基金业为例,在基金业制度演进过程中,监管部门首先发布了公募基金的相关监管规则,此后才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具体而言,1997年国务院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暂行办法》;200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开始监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暂行办法》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所进行的私募基金管理活动;2011年、201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又依次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拟投资不在证券市场的标的的,必须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投资;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承认以公司、合伙形式创建投资基金,将各种形式基金纳入监管,即开始监管私募基金。

03我国现行资管行业制度

随着20184月《资管新规》的发布,大资管行业政策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毕。《资管新规》及其后发布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私募资管细则、信托新规、保险资管新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一系列资管细分行业规范文件,共同组成我国现行资管行业法律制度。

资管细分行业一系列规范文件包括: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所通过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9年所通过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所发布的《理财公司销售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分别对银行理财、理财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运作与销售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在保险资管行业、资金信托以及金融资产投资等三个行业,银保监会还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针对基金业务,中国证监会2014年发布《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8年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2020年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对公募基金(含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其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同样也被银行理财等资管行业所借鉴)、私募资管以及公募资管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MOM产品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针对期货资管业务,证监会2018年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在银行业中,银保监会2016年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2018年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另外,中基协、中银协、中信协、中信登、中债中心等在整体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发布了大资管行业的各类细分产品(如基金、理财资产、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并引入侧袋机制,为资管行业估值体系的一致性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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