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2011988     

搜索

关于中同          业务领域          中同荣誉           中同业绩          社会责任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手机版官网

电话:010-82011988/1950

邮箱:zhongtonglaw@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8层

 

中同观点

更多 >>

中同观点 || 基金参与北交所市场的年度回顾和展望
私募基金三百问——第一期
郝俊杰: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司法认定
赵玉来:辩审关系偏离何时休?
索朝律师:在无罪辩护不可行时,刑辩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结果?
郝俊杰:律师如何提交辩方证据?
赵玉来:刑辩律师的七种武器之“长生剑”
>
>
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分类:
中同观点
2021/08/27
浏览量

  结合实际案例对律师进行实战培训,是中同刑事辩护团队的一贯培训传统。为赓续传统,提升团队年轻律师的业务能力,并加强与学术界和同行的学习交流,2021年8月20日下午,中同刑事辩护团队在燕莎盛世大厦8层会议室举办了内部培训。

  本次培训以“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为主题,结合团队办理的一起徇私枉法案,对团队成员进行实战培训。中同所主任杨矿生律师、部分在京团队成员及中同所其他团队的律师参加了培训。

  此次活动是中同刑辩团队在新办公楼举办的首次对外开放活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荣,以及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北京向量律师事务所、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领度律师事务所、北京六信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的律师到场参加。

  中同所高级合伙人赵铭律师主持培训。赵铭律师首先对李荣教授等外所律师同仁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大家介绍了中同刑辩团队内部培训课的特点。希望结合实际案例,通过“内训外邀”的形式,提升年轻刑辩律师的业务水平,从而打造出一支“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型律师队伍。今后中同刑辩团队还将举办更多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帮助年轻刑辩律师快速成长。

  

  中同所实习律师杨琪琛从制作案件对比表的目的、作用和方法三个方面,并结合近期办理的一起徇私枉法案,就案件对比表的制作进行了主题分享。

  杨琪琛认为,制作案件对比表的目的在于帮助查清案件事实。案件事实可以分为绝对事实和相对事实,其中绝对事实是一种理想状态的事实,但不可能完全还原。相对事实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又可以分为主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制作案件对比表能够帮助我们分析是否能够认定相关的法律事实。

  关于案件对比表的作用,杨琪琛认为,案件对比表可以用于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对公诉人而言,通过制作对比表,可以将相关的证据进行归类,便于集中举证。对辩护律师而言,制作对比表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质证意见,提高质证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可以利用对比表更多地侧重于发表对与指控事实有关的定罪量刑的证据的意见,对矛盾证据、争议证据则可以简要地解释说明;辩护律师可以利用对比表,对有利事实的证据进行充分地说明和运用,对不利事实中的证据矛盾予以充分地揭示和反驳,对争议事实中的有利证据予以有效利用,以充分说服法官采纳辩护意见。

  关于案件对比表的制作方法,杨琪琛从对比表的内容、制作过程和主要原则三点进行了分享。

  对比表的内容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从罪名、事实和环节三个层面进行制作。按照证据种类进行排序的对比表,相对更适合于庭审的举证和质证;按照证明目的进行排序的对比表,则更适合于法庭辩论。

  在制作对比表的过程中,还应当撰写分析意见。一方面可以便于自己在今后回想记忆,深化和完善个人观点;另一方面在时间特别紧迫的情况下,可以将对比表的分析意见直接用于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分析意见的撰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总结或者先分析再总结的方式。

  关于对比表制作的主要原则,杨琪琛认为要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和个人思维习惯的不同来确定,对比表的制作没有固定的模式,要因案而异、因人而异。

  之后,杨琪琛结合办理的一起涉及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案件,介绍了自己针对起诉书的指控事实和关键环节制作的15张对比表的情况,并以其中1张对比表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制作思路。

 

  中同所主任杨矿生律师首先和大家分享了中同刑辩团队团队化、专业化办案的方式。对同一起案件,虽然只有一至二名担任辩护人的律师才能出庭,但如果时间允许,会要求年轻的团队成员尽可能都同时阅卷,这样让每一个人都能有同等的机会阅卷、讨论案件、提出辩护意见,都能有同等的机会共同提高。杨矿生律师介绍了自己在办理该案时进行封闭阅卷,并指导杨琪琛进行阅卷、摘卷,通过实际操作去发现检察官和律师制作对比表的不同的过程。

  杨矿生律师认为,制作案件对比表的目的,第一是用于分析案情,分析控方的指控是否能够成立,通过将证据进行集中,分析指控的事实是否能够站得住,并在分析的过程中形成律师自己的辩护观点。第二就是可以用于说服法官。一个好的对比表,可以清晰地展现相关的证据。法官和检察官的直觉属于一种同性思维,同性思维会导致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当然如果律师想利用对比表帮助法官了解相关细节,说明问题,就需要在如何做好对比表上下功夫。

  关于对比表的作用,杨矿生律师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用对比表可以揭示不真实的、虚假的证据。

  第二,可以揭示控方某一指控的证据不足。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甚至没有证据的事实,有时候起诉书中也会进行指控,法院判决时也会予以认定,对于类似的没有证据支持的孤证,通过对比表进行分析和反驳更加清晰。

  第三,可以展示对辩方有利的证据或事实。在一些所谓的不利事实中,可能隐藏着一些有利的证据,要通过图表的形式将相关情况抽出来。对于这些隐藏的事实道理,大家往往不把它作为一个证据进行分析,但这恰恰是对我们有利的,通过对比表的形式能够更容易发现。

  第四,制作案件对比表可以帮助厘清关键环节。在案件中每个人说的有差异,每个人说的重点不一样,要结合相关的情况进行分析。

  第五,可以揭示办案程序或取证程序的违法。在可能涉及违法程序的案件中,可以通过对比相关的笔录,发现其中存在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的矛盾,能显示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杨矿生律师认为,制作对比表有几种方法,可以综合运用。可以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对比,还可以按照情节中的具体关系制作对比表。另外,在制作对比表的过程中,要首先明确被告人的观点,以被告人的观点作为基础来审查其他的证据,这也是控方和辩方的最大差异。控方会通过其他证据来进行指控,辩方则要按照被告人的辩解,去分析其他证据中的错误。

  接着,中同所高级合伙人赵铭律师交流了自己在制作案件对比表时的一个方法、三点感受和六点分享。

  关于对比表的摘卷方法,赵铭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制作对比表的经验,认为应当在制作对比表前先详细审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针对指控的罪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剖析出案件罪与非罪的关键节点并做切割,带着这些关键节点和问题去摘卷和制作对比表。只有涉及到案件罪与非罪的核心部分才是摘卷的重点。

  在谈到制作对比表的三点感受时,赵铭律师说第一个感受是要化零为整。普通案件的案卷少则几本或者十几本,涉黑涉恶案件的案卷基本都是上百本,面对这么多案卷时,我们要将这些卷宗材料的核心内容变成一张张的案件对比表,这种方法能够让律师通过对比表快速精准查阅案卷核心内容,避免律师重复阅卷摘卷,提高阅卷效率。

  赵铭律师的第二个感受是要化整为零。一张张案件对比表实际上就是把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中指控的关键环节进行了切割,从而有针对性地一一击破,在庭审中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以点及面是赵铭律师的第三个感受。通过制作对比表可以将卷宗的重要内容高度概括归结成一张一张的表格。一般来说,简单的一起刑事案件可以将对比表制作在一页纸上,通过这页纸掌握整个案件的核心内容,律师在法庭上能够快速而从容地进入庭审状态,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根本不需要携带卷宗或庭审中翻阅卷宗材料。

  赵铭律师以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为例,该案涉及26个罪名,上百起犯罪事实的指控,1000多本卷宗材料,律师拿着这些案件的对比表走上法庭,从容不迫地应对公诉机关的举证和公诉意见。

  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可以只列明关键词,在不出现表述歧义的情况下可繁可简。每个人可以根据个人习惯制作主表和副表,主表的内容基本涵盖案件最核心的事实或者关键环节,副表往往都是案件的一些细枝末节,可根据庭审中公诉机关的举证情况随机备用。

  实践中,随着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完成,案件的核心问题一目了然,律师的质证意见和辩护观点也会一并形成,可以说是“一招鲜”。

  最后,赵铭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六个方面的分享。

  第一是利用对比表对猜测性证言和摘录式宣读的反驳。

  第二是利用对比表对公诉人出示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进行反驳。

  第三是对比表的制作可能有多种方法,既可以根据起诉书的指控事实划分环节,也可以根据罪与非罪的重要特征进行划分,对比表具有多样性,没有固定模式,并以自己接受承办的最高法某案进行了举例说明。

  第四是对于涉黑涉恶等重大复杂案件,应当单独针对每一个要素尤其是关键的要素来制作对比表,然后进行一一对比。

  第五是要注重言词证据和客观证据的对比,要运用好客观证据,有的客观证据可以推翻相关的言词证据,从而打破案件的指控体系,并以办理的某厅级干部受贿案进行了说明。

  第六是通过对比表可以看出鉴定意见中的认定依据不存在,同一主体的言词证据之间自相矛盾,并以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的认定进行了举例分析。

  

  随后,中同所孟义鹏律师也分享了自己在和杨矿生律师、赵铭律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制作对比表的四点感受。

  首先是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制作案件对比表。孟义鹏律师认为在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和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出现矛盾;或在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不一致、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制作案件对比表。

  关于什么类型的案件最容易出现犯罪嫌疑人供述不一致的情况。孟义鹏律师认为一种是“事多”的案件,一种是“话多”的案件。“事多”,是指涉嫌罪名多,例如涉黑、涉恶案件、集团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的讯问笔录中经常出现同案的几个犯罪嫌疑人对于谁是主犯、谁是从犯以及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到底是谁实施的问题互相推脱的情况,会常出现同一犯罪嫌疑人对于某一犯罪事实前后供述不一致的情况。“话多”的案件,主要指更多依赖言词证据定案的案件,比如受贿案件、诈骗案件等。

  关于制作对比表的方式。孟义鹏律师认为可以分为“横向制作”和“纵向制作”。横向制作是指将涉嫌某一犯罪事实的言词证据和客观证据进行对比。纵向制作是指按照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先后顺序为主线制作。通常是先看犯罪嫌疑人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供述,如果发现最后一份供述与第一份相比是“翻供”的,则仔细查看是从第几份供述开始“翻供”,并与其他证据进行对比,查找“翻供”原因。

  关于对比表的使用。孟义鹏律师认为对比表是一种工具,归根结底是为辩护工作服务的。在制作案件对比表时,如果发现了矛盾点或发现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证据和线索,要抓紧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并问明原因。如果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要让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核实以上情况后,应立刻向公诉机关或审判机关说明情况,争取案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辩护工作就能取得阶段性进展。

  

  孟义鹏律师分享结束后,中同所刘羽律师也踊跃发言,以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分享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的体会。

  刘羽律师主要从制作客观证据的对比表进行了分享。首先介绍了该案件的一大特点,是犯罪嫌疑人涉案的主要证据,是一篇公开发布在网上的文章,案件目前虽然处在侦查阶段,律师也可以对案件的主要证据进行分析。由于涉案的网络文章既有引用他人的,也有作者自己撰写的;既有正面性质的,也有带有质疑或负面性质的,所以用对比表的方式进行分析更加清晰。

  由于涉案文章中引用的很多资料和文章,都来源于合法的网络渠道,为对比表的制作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在制作对比表的过程中,通过细心查找,可以找到绝大部分的相应资料进行对比。

  刘羽律师认为,该案对比表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客观证据进行对比。将涉案的网络文章与相关原文的内容进行对比,核对涉案文章中有多少内容是引自其他文章,涉案文章与原文内容是否一致,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无篡改、曲解原文内容的情况等。通过对比,刘羽律师发现涉案文章中80%以上的内容,均来自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及评论。

  刘羽律师还提到,此类案件在制作对比表的过程中,检索的难度非常大,遇到一些没有标注出处或与原文用词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网上进行大量检索,甚至逐字逐句检索,才找到了引用的内容。

  刘羽律师最后表示,通过查找相关的客观证据和制作对比表,可以使律师在侦查阶段对案件有明确的了解,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前为庭审辩护做好准备。

  

 

  参加培训的外所律师

  围绕案件对比表的制作进行了交流分享

  

 

  李荣教授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李荣表示,自己目前在学校开设了法律诊所的课程,参加本次中同所的内部培训也是希望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更好地指导学生怎么做一名律师。自己在开庭的过程中也发现很多刑辩律师会制作表格,与自己相对传统的摘录式阅卷方式有所区别。通过今天大家的分享,希望能将相关的内容引进课堂,并在实际阅卷和庭审的质证、辩论过程中加以运用。本次培训收获良多,希望今后与其他律师进行更多地交流。

  

  赵骧律师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赵骧律师则称,本次培训实战性很强,贴近案例,对年轻律师而言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制作案件对比表是办案时的一种常用方法,可以围绕罪名、事实和环节制作。制作对比表既是分析的方法,也是办案过程的体现,有助于辩护思路的形成和证据内容的具象化。制作对比表的三个原则就是利于查清事实、展现辩护观点和适应举证质证。

  张东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张东律师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制作案件对比表的重要性。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制作案件对比表的目的是为了攻破控方的指控体系。要围绕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的中心思想做对比表,突出辩护重点。是否将案件对比表提供给办案人员参考使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张军检察长推行检察官听证制度,对于取保候审的人员,可以利用案件对比表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争取不起诉,并分享了自己办案过程中利用对比表的情况。

  彭艳军律师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表示,通过今天的培训认识到了制作案件对比表确实有意义。制作对比表可以避免重复阅卷,提高法庭应对效率,最终就是要实现杨主任所说的分析和熟悉案件的目的,通过对比表可以迅速地把争议焦点进行梳理总结,同时也是案件分析把控和辩护思路综合运用和展示的过程。他个人非常认同杨主任所说的利用对比表去说服检察官和法官,打破其同一思维。

  孟宪红律师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孟宪红律师提到,目前团队正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也在用制作对比表的方式进行案件分析。通过今天的学习,对自己制作对比表有很多的启发。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可以制作表格。律师拿到卷宗材料后,可以带着问题做表格。在制作对比表时,会经历一个“从繁到简、从简到繁、再从繁到简”的过程,这和赵铭律师所说的“化零为整、化整为零、以点带面”的感受非常有共鸣。

  

  宋小鹏律师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小鹏律师对杨矿生主任和赵铭律师表示了感谢。宋小鹏律师认为,通过制作案件对比表和思维导图等图表,对案件进行分析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案方法,并分享了自己利用对比表和思维导图,在二审阶段成功说服法官发回重审的办案经历。

  (右)王宇飞律师

  北京六信律师事务所王宇飞律师说,根据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来看,之前都是通过阅卷笔录、讨论、展示的方式进行分析,对图表的利用比较少。今天的培训内容丰富,自己做了很多的记录,需要整理消化,收获很大。

  培训员合影

  赵铭律师最后对本次内部培训进行了总结。

  赵铭律师表示,今天的活动中大家都各抒己见,分享了自己对制作案件对比表的经验和心得。大家如果认为制作案件对比表是有用的,可以继续坚持制作和完善,没有制作和使用案件对比表的律师,可以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尝试制作和使用。

  随后,赵铭律师再次对参加培训的外所律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干货满满,收获良多。

查看手机版官方网站

手机扫一扫
关注“中同律师”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