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水县尉迟煤矿4.24特大冒顶事故死亡人员名
单:杨大善.张增富.张增社.杨军胜.陈开元.杨二军.卫
广位.郝晚义.徐严法.李高杰.张书堂.刘连美.(尚有几
人姓名姓名不详)沁水县尉迟煤业有限公司“4.24”事
故调查取得进展
【世界晋商网讯】2008年4月24日17时40分左右,
山西沁水尉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111运输顺槽发生顶板
事故,根据矿方报告,事故造成两人被困井下,两人受
伤。该矿位于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始建于1987年,生
产能力21万吨/年,井田面积1.1161平方公里。该矿现开
采3#煤层,属高瓦斯矿井,为六证齐全有效的合法生产
矿井。该矿为股份制企业。
4月25日15时30分,沁水县安监局接到尉迟煤矿“4.24”事故报告后,15时40分将事故情况向晋城市有关
部门进行了报告。同日下午,沁水县政府组织成立事故
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并邀请专家现场进行抢险指
导。抢险工作于4月28日结束,两名矿工死亡。
4月29日,晋城煤监分局依法会同沁水县政府,并组
织沁水县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
作。事故调查组依法聘请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通过两次井下现场勘查,出具了专家鉴定报告,初步
确定了事故直接原因;查明了矿井性质、规模、井田面
积、“六证”情况、瓦斯等级、开采煤层、采煤方法、
煤矿机构设置、技术管理等基本情况。
5月20日晋城市接到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
来的关于核实尉迟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隐瞒的核查通知书
后,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事故联合
核查组进行调查。
7月6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在沁水县召开紧急会
议,第二次就事故调查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在事故调
查中,公安部门对矿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制和询问。技
检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过紧张的事故调
查和强大的心理攻势,7月11日下午,该矿董事长陈先雀
在家属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4.24”事故
中矿工遇难的情况。现初步查实,该事故由违反操作规
程,违章空顶作业所致,并有谎报事故死亡人数行为,
目前公安部门已查实有5名矿工死亡。尉迟煤业有限公
司董事长和矿长已被正式刑拘。事故调查组正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
定,严肃认真地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这是山西晋城寺河煤矿2.1矿难后又一起发生在沁水
县内的特大矿难。我们是当地的百姓,一直在沁水县生
活。2008年4月24日17时40分,沁水尉迟煤矿发生了冒顶
事故,造成了至少十人死亡两人受伤的特大安全事故,
之后,政府相关领导和矿方一起采取抢险和善后工作。
然而,令我们不解的是此次矿难死亡人数并没有如实公
布,官方认为只有两个人死亡,其他人难道就成了黒名
单了吗?他们就白白的死掉了吗?那可是一个个鲜活的
生命啊!谁来为他们负责?如果此事不能真相大白,以
后不定还会出什么样的大事……”接到当地百姓的举报
后,记者随即前往山西沁水县进行调查。
矿井已经停产整顿
5月11号,记者来到了事故发生地——沁水县嘉峰镇
尉迟村。事故方沁水尉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尉迟
煤矿)坐落在该村村边的一个山坡上,一眼看去颇具规
模。来到矿门前,记者发现大门紧闭,工人不见踪迹,
也听不见机器的轰鸣声,井口更没有新煤出现,显然煤
矿已经停产,昔日生产的繁忙景象荡然无存。
由于煤矿已经停产,记者在矿上没有找到知情人。为
了进一步了矿难经过,记者在尉迟村采访了几位村民。
开始时,村民们知道采访矿难的来意后都不愿意接受采
访。但经过记者的不懈努力,他们终于向记者讲述了一
些情况:4月24日旷难发生后,矿方立刻组织了抢救,
但是由于坍塌面积太大,最终还是有十一二个工人死
亡,两个人受伤。这已经达到了特大事故标准,按国家
政策必须上报国务院,但是矿方怕局面难控制,所以立
即对一些死者尸体进行了转移,第二天才将情况上报县
政府相关部门,而没有按规定立刻上报。县政府相关领
导在接到矿难报告后,便立即亲临组织抢险工作。在抢
救结束后,又组织了工作人员对矿难家属做安抚工作,
并公布了两死两伤的结果。当记者问:“两死两伤是不
是与事实有出入啊?政府相关领导对此是否知情?”一
位村民气愤的说:“肯定有出入啊,不信你可以拿上你
的矿难伤亡名单去做家属调查。政府官员也肯定知道,
因为医院里还有活着的人,他们最了解情况,另外矿上
生产时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肯定都查封了,这样的事
领导是不会不知情的,只不过是他们想不想把真实情况
说出来而已,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关于他们的乌纱帽
啊!”。
一份12人的矿难伤亡名单
在结束对尉迟村民采访后,记者与举报者进行了联
系,他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矿难伤亡名单,并建议记者对
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死亡人名单:杨军胜 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人,38
岁左右;张书堂 沁水县柿庄乡西平上村人,40岁;杨
二军 阳城县润城镇下府村人,37岁左右;杨大社 阳
城县润城镇大夫街杨庄村人,56岁左右;高健(小波)
阳城县润城镇各庄人,30岁左右;张增富 张增社 陈
开元 郝晚义 刘连美等五人是外省人。受伤人员:卫
广应 徐严法。以上人员以音译为主。
记者依据伤亡名单对沁水县的两个死者村庄进行走
访。在村庄里,记者与村民们询问死者的情况和家庭住
址时,他们说:“都已经死了好多天了,家里人都出去
了。”当记者问他们是怎么死的时,他们说:“是尉迟
煤矿塌方时死的,很惨啊!现在家属还没有从痛苦中走
出来呢,他们可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个好端端的家就
这样毁了,将来可怎么办啊。”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
来到死者家,发现大门紧锁,显然没有人在。
随后,记者又前往阳城县润城镇进行调查。幸运的是
记者找到了一个死者的家属,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但
要记者尊重他们的隐私,不能在文章中出现姓名。她一
脸愁容的向中记者介绍:“家里的男人是死在尉迟煤矿
的,矿主要和我们私了,不让我们向外面说是煤矿出事
死的,否则给的补偿就少了。但是不让外界知道真相,
我们不甘心啊。矿主严密封锁消息,分散了矿难家属,
防止互相了解情况,也不让她们去矿上和工人接触。但
是她们经过努力还是知道了一些简单的情况:该矿以前
是村办煤矿,现在属于私有,矿老板是浙江人。此次事
故伤亡人数肯定不止官方公布的两死两伤,仅阳城县就
死了三个,沁水也死了两个。还有好几个外省人,总数
超过十个。矿难原因也不是政府所说的3111巷道冒顶,
而是整个断面的大面积塌方。这是老板贪图经济利益不
顾工人死活而违法越层开采造成的。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啊!”说着说着泪水从她的眼里迅速的流出……
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
5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沁水县安监局要求采访负
责人。该局的办公员崔(音)主任接待了记者,向记者
介绍说:“局长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矿难确有发
生,死伤人数就是官方已经公布的数字。对于记者所反
映的人数不符问题,他们也接到过类似的举报,现在已
经由市里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他不知道。
同时,他还要求记者与一个姓吴的矿老板联系了解情
况。”
走出安监局的大门,记者来到了沁水县人民政府进
行情况调查。主管煤矿的副县长霍卫星的秘书接受了记
者采访。
他向记者介绍:“矿难的第二天,沁水县政府接到了
矿主的报告。得到事故报告后,县委书记常国荣、县长
常广智、副县长霍卫星等领导迅速赶往现场,指挥事故
抢险及善后工作。4月28日11时完成抢险搜救工作,确
认两人死亡两人受伤。4月29日,由晋城煤矿安全监察局
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在4月30日到5月3日期间进行了进
一步的伤亡人数核查,最终确定当班56人,出井54(包
括卫广应、徐彦法两名伤员),郝晚义、杨二军两人死
亡,与尉迟煤业有限公司上报事故情况一致。”记者随
后将日前的调查情况反映给他,问为什么有两份不同的
死亡名单,他回答说:“此事调查组在进行调查,具体
情况不清楚。”记者问什么时候能出来最终结果,他
说:“会很快,但不能确定准确时间。”此外,在结束
采访时,他建议记者找矿上的吴老板进一步了解情况。
矿主忙于给记者发工资
采访结束后,记者致电吴老板,要求电话采访,他
说:“手头有急事,稍后与记者联系。”然而,记者至
今也没有接到他任何答复。
一位该地区的新闻从业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那个所谓的
吴老板其实不是尉迟煤矿的老板,是老板的同乡,也是
开煤矿的,他在帮助处理媒体记者封口的事,此人曾经
夸口即使是三百家媒体也能摆平。现在已经有很多媒体
从业人员在他那里领到了数额不等的“工资” 。这也是
该地区的潜规则。
他最后对记者说:“矿难瞒报事故已有多起了,一直
都没有媒体报道出来,在晋城想做一个说真话的记者很
难。”
矿难制假危害社会
近年来,我国的矿难频发,一些不法矿主采用制假等
手段进行事故瞒报,以达到见不得人的目的,这给社会
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一例例瞒报事件的发生是对生命的
漠视和对法制社会的极不尊重。面对一次次触目惊心的
矿难瞒报事件,面对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高压打
击,人们不禁会问:企业为何铤而走险敢于瞒报?
对此完全专家向记者表述了瞒报背后的利益纠葛。
作为安全生产中的一个毒瘤,瞒报行为一直为人所
深恶痛绝。通过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各类瞒报事件可以看
出,瞒报存在于矿山、交通、建筑、冶炼、电力等诸多
行业。
在各种瞒报事件中,煤矿安全事故因其伤亡人数众
多、造成损失最大,成为最受关注的领域。以此为例,
深究瞒报形成的背后原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
1.暴利驱使瞒报。近年来,煤矿资源价格连年攀升,
为了追逐暴利,许多矿主不顾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超
负荷运转,在加大工人劳动强度的同时,增大了发生安
全事故的概率,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一旦事故发生,
就要地区性整顿,企业停产,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
责任。在报与不报之间,企业首选瞒报。
2.地方利益所致。个别地方政府信奉经济效益至上
论,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矿上出了
事,要被关停,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地政府的税收
会大受影响。反之瞒报成功,企业赚钱,地方税收照
收,领导照做。因此,当事故发生之后,在地方利益面
前,部分地方政府领导人就选择了民不告、官不究的处
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模式。
3.老板势力强大。“私人煤矿企业的矿井越多,矿
山老板在当地的势力就越强”。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瞒报带来的负面效应影响恶
劣:事故发生后,企业采取瞒报行为,使营救工作无法
作出正确的形势判断,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营救措施,
贻误救人时机,造成了事故的人员损失加重。
一旦瞒报得逞,矿主可以继续维持日进斗金的现状。
矿主逃过法律对其应有的制裁后,将更加无所顾忌地加
大生产马力,驱使更多的工人下井,延长工时,从而留
下了更大的生产隐患,为更多的矿工遇难埋下了伏笔。
当身边煤矿事故通过瞒报,使矿主得以逍遥法外时,
这种影响会迅速得到扩散。其他矿出现矿难后,也会纷
纷仿效,逃避法律的制裁。其深层次的社会危害性就是
这种做法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侵蚀了党的健康肌体。
同时,隐瞒事实真相不但给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带来困
难,还有可能造成恶性事故井喷,因隐患得不到及时整
改,造成更大更严重的灾难。
采访结束后,举报人对记者说:“发生矿难并不可
怕,可怕的是真相被掩盖,起不到相就的警示作用。沁
水尉迟矿难出现了两份伤亡名单,死亡数字却不相同,
差距之大令人惊讶,用意何为?我们不得而知。然而,
一个老百姓都能够在较短间内了解到事情的大概脉络,
作为集公安、审计、安监等执法部门的到调查组却迟迟
不能得出让百姓信服的结果,实在不能让人恭维。我们
真的期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民意,能负责任的态度
给百姓做出一个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