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恶意取款一审被判无期一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其行为应如何定性社会各界存在诸多争议。为此,2008年2月3日14时,人民检察杂志社针对“利用ATM机疏漏恶意取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举办了研讨会,杨矿生律师应邀参加。
《人民检察》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自2005年开始,《人民检察》开设“疑案精解”栏目,通过精细挑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典型案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司法实务界人士进行探讨。三年以来疑案精解研讨活动共邀请专家240余人,讨论案件近70个,对指导、服务办案、推动刑事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司法人员办案能力,发挥了一定作用,受到专家学者及广大读者的好评和欢迎。
会上,专家学者对许霆案的相关争议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杨矿生律师也针对许霆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精辟的论证和分析,并作了精彩的发言。(具体内容见 / corpsofcrew/detail.asp?articleid=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