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华:庭审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刑辩实战第18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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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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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6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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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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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技能

编者按:

2026年5月26日下午,由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举办的第十八期“刑辩实战”活动在燕莎盛世大厦8层中同律所会议厅成功举办,与会嘉宾及中同刑辩团队围绕“刑辩律师参加庭审的基本素质与应对”开展了主题培训。中同刑辩团队在京成员赵志华、赵铭、杨国斌、赵玉来、郝俊杰、索朝、孙恩茹、孙佩、梁玉峰、安世坤、张甜律师等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同律所刑事业务部主任赵铭律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负责人李楠律师,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隗卓然律师,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茜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协刑法委委员李亮律师,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人民监督员武维宇律师,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东城区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赵骧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商事犯罪刑事部主任李源泉律师等多位资深刑辩律师共同参与研讨交流。


活动还特别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新林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实践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赵志华担任点评嘉宾。


同时,本期“刑辩实战”培训继续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了同步对外直播,实时在线参会人员近1000人。


刑辩实战



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实践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赵志华在活动上的发言《庭审能力的锻炼和提升》,现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我曾经被国家留基委委派到美国学习过两年,主要学什么呢?学的就是法庭论辩技巧。当时我是在麦克乔治法学院和伯克利大学分别访学一年,主要就是学的法庭论辩技巧。今天还能够熟悉地记得,当年教我这门课的老师利奇教授。他还有一个搭档他的妻子,夫妻两人一起教我们庭审技巧。


一

如何控制证人

我和他们夫妻关系很好,就经常去观摩他的课堂。10年已经过去了,我感觉我的记忆中可能永远不能够忘记的一个情节是什么?利奇教授会反复地盘问他的妻子(证人)。对那个问题你是什么意见?如果证人反复地回答说,我不记得了,我不清楚啊,他会来问她,你是什么时间出生的?你的年龄是多少岁?


当一个证人试图用“我不记得了”、“我不清楚”这种模糊的词汇来逃避关键性问题,或者故意不配合时,如果律师就此退缩或者顺着证人的话说“那你再好好想想”,那这场盘问就彻底失败了。利奇教授通过突然抛出“出生时间”、“年龄”这种正常人绝对不可能忘记的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巧妙地达到了几个目的。


一是向法官展示证人的“抗拒心理”。


如果证人连自己的年龄都回答得支支吾吾,或者为了对抗律师连常识都不承认,法庭立刻就能看出这个证人是不诚实的,从而彻底摧毁该证人的作证信用。


二是打破证人的心理防御墙。


当证人习惯了用“不知道”做挡箭牌时,突然被问到一个必须给出明确答案的确切事实,她的节奏就会被打乱。一旦她开口给出了明确的“是”或“不是”,律师就可以迅速将话题拉回案件的关键事实上,步步紧逼。


三是掌控庭审节奏。


法庭上,提问的律师必须是全场的掌控者。利奇教授通过这种极其强势、干脆的逼问,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把法庭的主动权交到证人手里。


当年在麦克乔治法学院和伯克利大学的课堂上,利奇教授和他的妻子就像真正的控辩双方一样,为我们进行这种极具戏剧张力、火药味十足的实战演练。妻子扮演的证人极尽狡猾、逃避之能事,而利奇教授则像个冷静的手术医生,用精准的提问一刀刀切开证人的伪装。


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场景之所以让我终生难忘,是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我早期对于“法庭辩论”的认知。


在去美国访学之前,我们很多时候认为庭审能力就是口才好、法理背得熟、写出来的代理词漂亮。但在美国的这两年实战化训练让我深刻认识到,真正的庭审能力,是一门关于“人”的艺术,更是高强度的实战对抗。它包含了对人性的洞察、对心理战的运用、极强的临场反应能力,以及如何通过精心设计的发问逻辑,引导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或者暴露出对方的破绽。


今天回过头来看,我们国内的律师在庭审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上,其实非常需要这种情景化、对抗式的训练。我们不仅要懂法,更要懂“法庭”,要学会如何在法庭的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内,通过每一个“是”与“不是”的追问,去还原真相,去说服法官。这就是我那两年公派留学最大的收获,也是我至今仍在法律实践中不断运用和进阶的庭审内功。


二

如何质证

直击当下国内法庭审理中一个非常痛的沉疴——“走过场式”的机械对抗,或者说“无效质证”。公诉人像复读机一样“坚持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像自动回复一样“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认可”。表面上看,双方剑拔弩张,但这根本不是辩护,这是情绪的发泄和程序的敷衍。


为什么说这种做法对辩护律师是致命的?公诉人有国家公权力背书,他即使只说一句“坚持意见”,法官依然会去看卷宗里的证据;但辩护律师没有退路,庭审是你唯一能打破控方证据链、说服法官的机会。如果你只是喊口号式地“全部否定”,却指不出证据到底哪里造假、哪里违法、哪里缺乏关联,法官凭什么采信你?这种“无效辩护”,最终买单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自由和财产,更是律师的职业信誉。


“庭审质证”占到整个庭审工作90%的比重,在很多青年律师甚至外行人的眼里,法庭上最风光的是“法庭辩论”环节,仿佛只要口若悬河、引经据典就能赢下官司。但在真正的“老炮”律师看来:法庭辩论只是盖房子的最后上梁,而庭审质证才是挖地基。地基如果被对方打实了,你上面哪怕雕梁画栋,也是空中楼阁;如果你能在质证环节把对方的证据基石一块块敲碎,那最后的辩论,哪怕只有寥寥数语,也能力拔千钧。


为什么质证是律师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因为做好质证太难了。


一是需要跨学科的专业知识。


比如经济犯罪中的财务审计报告、医疗纠纷中的病历记录,甚至刑事案件中的DNA鉴定意见。你不懂专业,连对方的鉴定方法错在哪里都看不出来,怎么质证?你只能说“我不认可”。


二是需要像素级的细节捕捉能力。


一份几百页的笔录,真正的破绽可能就在于时间线上的五分钟出入,或者签名处的一个细微笔误,又或者两个不同证人使用了极其反常的同一个“罕见词汇”(说明可能存在串供或诱导)。找出这些细节,需要极强的耐心和洞察力。


三是需要严密的逻辑闭环。


指出单个证据的瑕疵还不够,还要能把这个瑕疵放大,证明它如何导致整个证据链条断裂,从而无法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





三

如何练习

第一,从“背诵法条”转向“解剖证据”。


不要只看案情简介,要把卷宗一页一页拆开看。练习写“颗粒度”极细的质证提纲。不再写“不认可真实性”,而是写:“第X卷第X页的证人证言,与第Y卷的监控录像时间存在矛盾,因此其陈述不具有客观真实性。”


第二,推演对抗,做自己的“假想敌”。


在准备质证意见时,永远要问自己:“如果我这样质问,公诉人会怎么反驳?证人可能会怎么掩饰?”就像当年利奇教授的妻子一样,预设最坏的、最狡猾的回答,然后准备好你的“连环追问”。


第三,情景模拟与复盘。


律师事务所内部太需要这种微缩版的模拟法庭了。让助理扮演那个“无论出示什么都坚持公诉意见”的公诉人,或者扮演那个“一问三不知”的证人,让青年律师去真刀真枪地练。被逼到墙角时的临场反应,是看书学不来的。


在美国访学学到的“控制与摧毁”,在国内实务中总结出的“质证定乾坤”,其实内核是完全一致的: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庭审是一门关于证据解剖和心理博弈的实战武术。


“刑辩实战”十八期合影






刑辩实战

·精彩课堂·


实例 实训 实用

中同“刑辩实战”由杨矿生、赵铭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发起,旨在延续中同刑辩团队的“传帮带”传统,采用以“实例、实训、实用”的方式,“内训外邀”,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自开展以来,先后围绕“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如何构思辩护观点”“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刑辩律师如何质证”等刑事辩护中的必备技能、疑难问题,举办了18期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广大刑辩律师、律师协会、刑事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人员参加,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平台,凝结共识,为刑辩事业贡献点滴力量。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得到越来越多关心和热爱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往期回顾





第18期:聚焦研讨庭审技能
第17期:聚焦研讨庭审发问
第16期:聚焦研讨法庭辩论02

第15期:聚焦研讨法庭辩论01

第14期:证据辩护的若干问题

第13期:刑辩律师如何质证

第12期: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

第11期: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

第10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沟通02

第09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

第08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 02

第07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 01

第06期: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

第05期: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

第04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01

第03期:如何构建辩护思路

第02期: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第01期: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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