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创新,有哪些路径可循?——杨矿生律师在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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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70篇
总第622篇文章

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
刑事辩护创新,有哪些路径可循?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发展,11月8日至9日,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在天津成功举办。本次会议以“新时代刑事辩护的实践、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汇聚了来自京津冀地区的司法界领导、知名学者及三百余位刑事辩护律师,共同探讨刑事辩护领域的前沿议题与发展路径。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主任、北京市律协刑法委主任杨矿生律师,中同律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协刑诉委副主任赵铭,中同律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赵玉来律师,中同律所郝俊杰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杨矿生律师参与了新时代刑事辩护创新与发展的专题与谈,现将与谈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尊敬的各位同仁:
非常高兴有这么好的机会,和我们京津冀三地的刑辩同仁共同探讨交流我们刑事辩护的有关问题。我们这一环节的主题是《刑事辩护的创新与发展》,刚才三位会长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了深入透彻的分析,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展望,为我们以后的刑事辩护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方向指引。我从刑事辩护律师个人的角度,谈谈我的学习体会和看法。
关于我们刑事辩护的创新和发展,我有三个基本的体会。


刚才春莉会长谈到了目前时代发展的四大变化,我个人认为确实是如此,因为现在的社会治理正在精细化,司法改革也要不断深入,科技手段也在不断的更新迭代。这些变化,实际上给我们刑事辩护也带来了很多变化。我总结大概有三个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现在新型领域的新型案件在不断的增多,比如网络平台、金融、环保、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等多个领域的新型案件不断增多,辩护律师原有的知识储备已经难以适应。
第二个变化是现在刑事诉讼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证据的要求,对程序合法性的要求都是越来越高,原有的传统的辩护模式很难适应现在的变化。
第三个变化是现在当事人对我们律师辩护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当事人不仅对律师的专业化要求高了,也增加了对辩护工作过程透明化的要求,还要求律师提供情绪安抚等附加值的服务。这三个变化对我们刑事辩护就提出了要创新的迫切要求。如果我们不创新,我们可能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刚才春莉会长和几位会长都说了,我们现在要跟着时代的步伐,是时代推动我们要向前进,这是我第一个看法和感受。
第四届
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


刑事辩护创新
有哪些路径可循?
1.辩护理念要更新
首先我认为,我们的刑事辩护理念要有三个新的变化。
一是要树立全程辩护的理念。刚才张泽军会长也谈到了全程辩护。我们原来传统的辩护更重视的是法庭辩护,工作重心放在法庭辩论上,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们需要做到全程辩护,所以首先就要树立全程辩护的理念。
二是要树立主动辩护的理念。原来传统的刑事辩护很多情况下都是被动等着有关通知书来了,卷宗材料来了,或起诉书来了以后,再研究案情。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们的一切辩护工作都要向前走,我们要提前预测这些案件的变化、走向和辩护空间,更主动地提出精准的辩护预案和我们的工作部署。所以这就需要树立主动辩护的理念。
三是要树立立体化辩护的理念。刑事辩护不再是我们律师个人的孤军奋战。你一定要融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力量,我们还要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比如借助专家、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等力量,来为我们的辩护提供强大的支撑,这样才能形成更有效的辩护。所以说我们的刑事辩护就是一场立体化的战斗,必须树立立体化辩护的理念。
2.辩护方法要创新
一是现在的庭审辩护要延伸。既要向前延伸,重视开展诉前辩护,还要向后延伸,加强庭审后的补充辩护,甚至还会涉及一些庭外辩护。所以,我们现在的辩护模式,不再是单一的庭审辩护,不仅是全程辩护,而且是多种形式的辩护。也就是说要用尽一切合法的手段,开展辩护。
二是由单一的对抗式辩护,转变成对抗式辩护+协商式辩护并重。原来更强调的是对抗性辩护,现在由于80%的案件都是法律援助案件,以及认罪认罚的案件,所以协商式辩护也就很成为了很重要的一种辩护形式。
三是学会应用新技术、新工具,作为我们新的辩护手段。这些新的辩护手段能为我们的辩护赋能。给我们辩护工作带来便捷,提高辩护工作的效率。
四是我们的辩护工作重视透明化和可视化。要以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看得见和感受到的方式展开进行。
3.辩护工作的内容要创新
一是辩护业务要提倡精细化。因为现在我们的刑事辩护已经从专业化走向了精细化、细分化,在这个重大变革的时代,只有精细化,才有可能把法律服务做得更好,才更加符合客户的需要,在刑事辩护的阵地上才能立得住。
二是要重视财产辩护。财产辩护可能是我们未来辩护工作发展的新方向。传统的刑事辩护更多关注的是罪与非罪以及量刑轻重的问题。现在涉及到企业和财产类的案件越来越多,无论是财产扣押还是财产处置都存在着很多问题,有极大的辩护空间。而且现在不管是刑事政策还是司法解释,都把财产辩护纳入了庭审的程序之内。这样财产辩护将成为刑事辩护新的重点,也将成为刑辩律师新的法律服务方向。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机会。
三是要提倡辩护一体化服务。现在很多案件是刑民交叉案件,刑辩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不仅要考虑到这个案件怎么处理,还要考虑这个企业能不能继续经营,考虑这个企业未来能不能合规合法经营。这就需要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由单一的刑事辩护发展到提供多种内容的综合性服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辩护一体化服务,或者说一条龙服务。
4.刑辩律师的知识能力也要创新升级
因为现在出现了很多新领域的案件,跨行业的案件,比如网络平台、知识产权领域、金融领域等等,这些领域的业务知识我们可能不懂,不懂这些业务知识,这个案件本身就很难研究透。所以,刑辩律师就需要拓宽跨界的知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
5.刑事辩护的价值创新
新时代的辩护,不仅仅是就案说案、就案办案,也要关注案件背后所带来的价值,比如我们通过个案辩护,推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甚至推动了社会大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提升社会大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刑辩律师的社会价值,是我们律师刑事辩护的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也就是要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个统一。


近年来,我们京津冀三地互相培训交流的资源共享搞得很好。我们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一些创新共享机制。一是建立疑难案例共享机制,二是建立特殊资质的专家人才共享机制,三是推动京津冀三地公检法办案机关共同出台保护律师权益措施的机制。也是我的一些建议。
最后,希望我们京津冀的刑辩同仁能够凝聚共识,共同探索刑事辩护创新新路径,共同推动京津冀辩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律师的力量。
再次感谢大家。


中同刑辩
·作者介绍·
杨矿生
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个人专著《刑辩实战》获评法律出版社2022年度畅销书;2024年获评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当代十大刑辩好书”。
第二部个人专著《刑辩实战2》于2025年10月由法律出版社隆重出版。
☎中同刑辩业务联系:18911568384(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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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是中同律师的核心业务之一。
中同刑事团队在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的领衔下,由一批具有雄厚刑事司法工作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组成。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秉承依法、诚信、尽职、专业的执业理念,注重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媒体的关系,采用专业化、封闭式、团队化的办案模式,坚持敬业尽责、精益求精、专注执着,做到敢辩、真辩、会辩,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辩护做到极致。
中同刑事团队二十余年来,代理了数百起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公职人员、公司高管人员、民营企业家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责任事故犯罪、涉黑犯罪等多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许多案件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如: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系列案、重庆“风起云涌”地产受贿窝案、文强案、央视大火案、 “10·27”东莞押运员开枪防卫案、北大方正李某系列案、阿里巴巴高管职务侵占案、浙江某集团季某55亿元集资诈骗案、湖北浙商涉嫌4.3亿元职务侵占案、海南40余亿元虚拟货币非法传销案、山西“7·14”特大涉黑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了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减少减轻指控、从轻减轻处罚或二审改判的较好结果。
中同刑事团队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在刑事辩护业界和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荣获了“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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