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劳动合同后,续签问题如何解决? || 细胖说法

发布时间:

2025-02-27

作者:

来源:

欧阳律师团队


2025年 第 07 篇

在职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续签问题一直是劳动法领域的热点话题。最近,人社部针对一个典型案例做出了明确答复,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这个案例涉及一位名叫宋某的劳动者,她的经历提醒我们,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宋某自2018年8月起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单位口头通知她到期不再续订。宋某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她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拒绝了她的要求。那么,宋某的诉求是否合理?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部2025年2月12日的答复,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法律要点: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稳定就业的保护。


在宋某的案例中,她已经满足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所规定的情形。因此,宋某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行为的惩罚。


宋某的案例提醒我们,劳动者在面对劳动合同续签问题时,必须清楚自己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及时保存证据,如书面通知、录音等,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维护企业良好声誉和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意愿。如果劳动者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宋某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劳动者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合规管理,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双赢,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在劳动法的保护下,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



张杰律师简介

张杰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0年执业,至今24年。

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和各类民、商事诉讼服务,

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 

擅长以娴熟的法律技巧,运用合理的策略,以最小的成本解决客户的疑难。

作为外聘律师曾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诉讼服务。

联系电话:13911232015


细胖说法栏目


“细胖说法”栏目,由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欧阳继华律师带领团队创建、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专业、优质的法律图文、视频内容,跟各位朋友聊法律、说热点、谈心得。尽中同律师力所能及之事,解芸芸众生牵萦于心之忧,欢迎各位朋友关注。
“细胖”——常伴您身边的朋友!


细胖团队


中同律师

免费咨询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