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未走流程,小心被认定旷工! || 细胖说法

发布时间:

2025-05-09

作者:

来源:

欧阳律师团队


2025年 第 15 篇

在职场中,员工生病需要休息时,往往会前往医院就诊并获取病假条。然而,仅有医院的病假条并不足以证明员工履行了请假手续。如果员工忽视了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可能会面临被认定为旷工的严重后果。以下是一个真实案例,让我们看看马三的经历。


马三是江苏某机电公司的员工。2022年1月7日,他因腰部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院建议他休息7天。马三拿着病假条,认为自己可以安心在家休息,于是没有向公司请假,也没有告知公司自己生病的情况。1月10日,马三未到岗上班,公司发现他未请假且未到岗后,于1月11日尝试电话联系他,但未能联系上。马三也未主动回电向公司说明情况。


1月13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认为马三连续3个工作日未到岗且未请假,属于旷工行为。依据《员工手册》中“未经批准不到职者,按旷工论处”以及“无故连续或累计旷工二天者视为自动离职”的规定,公司解除了与马三的劳动关系,并通知了街道总工会。


马三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仲裁委不予支持。随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审法院认为,马三未履行请假手续存在过错,医院建议休息7天不能替代请假手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驳回了马三的诉讼请求。马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已履行民主程序,马三签字确认。马三未履行请假手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员工在生病需要请假时,不能仅仅依赖医院的病假条。请假手续是员工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是保证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即使员工生病属实,也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即使有医院的病假条,也可能被认定为旷工,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制定明确合理的请假制度,并在制定过程中履行民主程序,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在处理员工旷工等问题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同时履行通知工会等法定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重视请假手续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张杰律师简介

张杰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0年执业,至今24年。

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和各类民、商事诉讼服务,

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 

擅长以娴熟的法律技巧,运用合理的策略,以最小的成本解决客户的疑难。

作为外聘律师曾为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诉讼服务。

联系电话:13911232015


细胖说法栏目


“细胖说法”栏目,由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欧阳继华律师带领团队创建、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专业、优质的法律图文、视频内容,跟各位朋友聊法律、说热点、谈心得。尽中同律师力所能及之事,解芸芸众生牵萦于心之忧,欢迎各位朋友关注。
“细胖”——常伴您身边的朋友!


细胖团队


中同律师

免费咨询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