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矿生:律师如何妥善安排会见
发布时间:
2023-06-05
作者:
杨矿生
来源:

本公众号第541篇文章,2023年第60篇


作者:杨矿生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高铭暄、王作富教授。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案件。
律师会见
辩护从看守所会见开始

目
录
1.充分理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情
2.会见工作要有总体计划
3.会见计划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协商
4.抓住节点主动会见
5.会见前要精心准备
6.及时沟通会见情况
7.底层逻辑

引子

XING BIAN
SHI ZHAN

1
PART 1
充分理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情
当事人及其家属总是希望律师会见的次数越多越好,当事人总是希望会见的时间越长越好,有时候甚至恨不得让你和他住在一起。作为辩护律师,要理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这种心情。
因为在当事人被羁押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及同事都不能会见,只有辩护律师才能够见到当事人,而且辩护律师是家属请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
所以在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目中,律师就是当事人家属的代表,甚至是当事人亲人的象征,是唯一能够与当事人近距离接触,能够平等相处的人,是唯一能同情理解当事人,还要为其辩护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律师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心理依赖,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希望律师多会见、经常会见。
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这种心理,辩护律师应当多给予体谅,在能够会见的情况下,尽量多会见,会见的时间尽量长一点。
2
PART 2
1
总体计划源自会见目的
2
律师决定会见计划
3
会见前需精心准备

XING BIAN
SHI ZHAN

3
PART 3
会见计划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协商
有些律师对于会见有什么安排、什么时候会见,从不愿意和当事人家属沟通协商,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就是想起来了才去会见一次,想不起来就不去;被催急了才去一次,不催就不去,有时候催了也不去。
这样的做法让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不满意,不仅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律师形象。
实践中,大家总结了一个好的做法就是,主动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会见安排问题。比如,对于律师在什么时间、什么节点会见,会见的频率、会见的次数,遇到其他案件开庭出差等特殊情况怎么处理等问题,提前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解释和协商,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认同。
从实践的效果来看,经过这样的沟通和协商,当事人就不会提出无休止的会见要求,也不会因为律师的会见问题而更换辩护律师。
4
PART 4
1
抓住节点才能达到会见目的
律师会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抓住节点。
这是因为会见并不是走形式,每一次会见都是有目的的,抓住了节点,才有可能达到会见的目的,发挥会见的作用,甚至可能事半功倍。错过了节点,有些机会就错过了。
2
第一次会见越早越好
第一次会见的节点,就是越早越好。越早会见,越早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就能使其更早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犯罪,知道自己的诉讼权利是什么,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3
抓住黄金救援期
在侦查阶段,有一个37天黄金救援期的说法,犯罪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被逮捕,大约有37天的时间,这段时间是为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或者不批捕意见的最佳时期。逮捕之后再想变更为取保候审,难度相对而言就会大很多。
但是律师提出意见的前提是必须对涉案情况有所了解,只有了解情况才能做出判断,写出的意见才有依据,这就需要通过会见来了解案情。因而在这37天内,律师必须抓紧时机尽快会见,尽快了解案情,为提出律师意见打下基础。
4
赶在起诉书制作出来之前会见
审查起诉阶段的节点,是律师必须赶在起诉书制作出来之前,向检察机关表达意见。特别是律师认为不应当起诉的案件,更应该如此。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会见,向当事人核实相关证据,听取辩解,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制作出来之前,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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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会见应在开庭之前
一审阶段的节点,是辩护律师必须赶在开庭之前,与被告人交流辩护观点,制定辩护策略。
在开庭前会见被告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对其进行庭前辅导,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没有进行庭前辅导,法庭审理过程中就容易出现很多混乱的情形,整体的辩护效果就不会太好。
所以很多情况下,律师会见是为了配合辩护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抓住节点进行会见,也就为我们抓住节点进行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然,在这些节点进行会见,不仅有利于辩护工作的开展,也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让他们能够看到律师在关键时刻所做的工作,看到律师会见的效果。

XING BIAN
SHI ZHAN

5
PART 5
会见前要精心准备
会见当然是需要做精心准备的,每一次会见,要谈什么问题,要沟通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事先都应该做好准备,因为会见的时间是有限的,只有做好精心准备,会见的效率才能够得到保证。
而且会见的准备工作,也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你的专业性和尽责精神。
6
PART 6

XING BIAN
SHI ZHAN

7
PART 7
底层逻辑
我们应当记住: ●妥善安排好会见工作,不仅是辩护的需要,也是维护好与当事人关系的需要。 ●律师会见要抓住诉讼的节点。 ●律师的会见要让当事人家属“看得见”。 ——杨矿生 | ![]() |
文章/杨矿生
编辑/湘 帅
审核/杨琪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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