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代训促提升——记中同刑事团队案件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3-08-22
作者:
赵玉来
来源:

本公众号第371篇文章,2023年第100篇
中同
刑事团队
案件
研讨








赵玉来律师介绍了此次讨论的一起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基本案情,并主持讨论发言环节。
索朝律师从被告人A在起诉书中显示的作用、收取的评估费用、价值鉴定的问题、技术评判的时间节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郝俊杰律师从A是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严重不负责任、评估报告与损失是否有因果关系、评估费用收取、是否涉嫌单位犯罪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杨琪琛律师从涉案主体、行为上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A的几个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涉案公司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张靓律师、杨净净律师从A的工作职责的问题、经济损失是否有因果关系、经济收益问题、是否有退赔的情节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赵铭律师从A的罪与非罪的问题、评估估值的反对意见的意义、资产评估规则、本案的评估报告是否导致了严重后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中同所主任杨矿生律师认为,大家对于这个案件都有自己思考的角度,非常好,经过讨论能够把这个案件分析的比较透彻。我为何要求团队成员参加案件讨论会?主要是因为这种研讨会有很大的作用。集体讨论案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集思广益,为承办案件的律师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律师参加案件讨论会,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经验,学习别人之长处。讨论案件并不是大家简单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要进行碰撞交流,通过这样的碰撞交流,就可能碰出新的火花。你从大家身上学的东西,会印象深刻。如果你不参加讨论会,你就不知道大家在讲什么,就没有互动,也没有思想的碰撞。经过不同的观点碰撞,互相启发以后,你可能会产生新的想法。你的思想高度可能会有提高,你的一些观点甚至会产生改变。坚持参加这样的讨论会,我们每个人的观点会越来越准确,每个人的思维水准、思考水平也就慢慢提高了。
这种案件讨论交流不仅增进了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也增加了大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中同律师坚信,通过这样的专业交流与共同努力,律所将在刑事法律领域继续取得新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品牌影响力。
END

中同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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