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对青年律师严格要求?

发布时间:

2023-12-04

作者:

杨矿生

来源:


                

本公众号第410篇文章,2023年第229篇




律师团队文化





有一次和外所的律师同仁聊天,才知道我对团队青年律师要求严格的说法,已经传得很广了,所内的很多律师同仁也认为,我对事务所的老律师特别尊重,对青年律师却要求特别严格。


我们所很多民事团队的合伙人也问我,您对刑事团队的青年律师要求那么严,他们能接受吗?他们乐意吗?


细细回想,在我内心里对老律师和青年律师的态度可能确实有些不同。


老律师一般经验丰富,自我要求很严,能够在律师行业坚持这么多年,非常不容易,我从内心里对他们充满了敬意,在欢迎万大强律师加入中同的时候,我也表达过这种感受。


那么我对团队青年律师的要求是否“严”呢?所谓的“严”体现在哪些方面?这样的“严”好吗?前段时间有一天加班后,我和郝俊杰、索朝两位青年律师一起吃饭时聊到了这些问题,并进行了梳理。下面将我们交流的情况进行分享,希望对其他青年律师能够有所帮助。


1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必须参加集体讨论案件


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其实并不是我们的创新,而是在中同所2002年成立的时候就形成的。当时事务所的律师还没有现在这么多,而且当时我们几个人多数是从公检法单位出来的,在原单位就有集体讨论案件的习惯,所以大家认为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并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严”的要求。这个传统也这样一直传下来了,无论是民商事团队还是刑事团队,大家都保留了集体讨论案件的做法。


只不过对刑事团队来说,集体讨论案件的某些要求可能会更高了,不仅要求大家都应当参加集体讨论,更重要的是要求大家在集体讨论之前,要尽量把讨论案件的相关卷宗材料好好阅读一遍,把它当做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思考,然后再参加讨论。

很多青年律师本来一开始只是抱着在讨论中被动学习的想法,但我的要求就迫使他们必须要主动去阅卷,主动去思考,花费的时间精力就完全不一样了。

最开始好多青年律师不太适应,认为这样做是重复劳动,但是按照这种方法讨论一两个案件后,大家都觉得自己分析案件、思考案件的能力大有提高。因为你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和承办律师对比辩护思路,能够发现彼此的差异,从中找到不足,然后就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这样做不仅让青年律师构建辩护思路、分析案件的能力得到了提高,而且他们在阅卷、摘卷、发表质证意见方面的能力更是得到了明显提升。

其实,这个方法正是吸引很多律师来到中同的一个原因,有些人原来想找一个律师讨论案件都很难,就是因为知道中同刑事团队采用这种集体讨论案件的方式才来的。

2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尽量参加团队商谈案件


这个做法应当是受到青年律师欢迎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最欠缺的就是怎样和客户进行商谈,怎样通过商谈顺利与客户达成委托意向的经验。而这其中的很多经验是没有办法仅靠读书或者他人讲解就能够学到的,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商谈活动才能有切实的体会。

很多律师把商谈案件视为核心机密,不愿意与人分享。在很多事务所,都只能由开拓案源的合伙人本人和客户接触,其他承办律师或者律师助理都接触不到当事人,但是在中同刑事团队,我彻底打破了这种“规矩”,任何新案件的接谈都尽量让所有律师参加,让他们能通过每一次具体的接谈工作,提高他们的接案能力。

这种做法很受青年律师的欢迎,特别是有案源的律师,更是希望团队能一起参与接谈案件,这样接案的成功率就会大大增加,而且费用也能够谈得上去,个人的谈判变成了团队的谈判,团队的集体力量为律师提供了“加持”。

当然,我们也会考虑客户的个人要求,有些客户不喜欢太多的人介入商谈工作,我们就会只派出团队的核心骨干参与,尽量保证商谈的高质量。

3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必须跟随经验丰富的律师学习办案


所有的案件都采用“A角+B角”的方法,每一个案件都要让一个青年律师作为协办律师参加,跟进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而且我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至少要完整跟办三个案件,才能独立担任主办律师。


4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都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研讨活动


近年来,北京市各级律师协会举办的活动较多,各大高校和教学科研机构举办的活动也很多,除此之外,中同所参与联合举办了许多交流活动,比如桂客年会、桂客半月谈、“刑辩十人”论坛,到兄弟律所和高校参加的活动也越来越多,还有我们中同的“刑辩实战”活动。对于这些活动,我都要求青年律师积极参加。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他们通过参加活动,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增长他们的见识,触发他们的灵感,为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这样一来,青年律师个人的空闲时间就越来越少,而且由于很多活动是利用周末和晚上进行的,他们陪家人的时间也会少一些。参加这些活动不仅不挣钱,还要自掏腰包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是如果参加了这些活动,参加得越多,提高得就越快。所以现在中同所的青年律师已经养成了习惯,无论有任何培训研讨活动,只要我们团队有人受到邀请,他们都会纷纷要求一起参加。


中同刑事团队提倡青年律师参与重大案件的庭审旁听也是基于同样的目的,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同样很高。


5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及时复盘总结


我要求青年律师每完成一件事情,每参加一个活动,每办完一个案件后都要进行复盘总结,要把自己的心得感受梳理出来。

很多律师认为案子办完了就可以了,活动参加完了就结束了,不愿意复盘回顾总结,这种习惯恰恰是导致他们进步缓慢的原因。所以我要求团队的青年律师必须及时总结复盘,把心得感悟进行梳理,虽然这样做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但却是提高自身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只有通过总结,才能知道自己做的好的地方是什么,做的差的地方是什么,参加活动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悟到了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实际上就已经提高了一大步,前进了一大步,提高和进步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6

要求每一个青年律师每月至少完成一篇文章


我认为,青年律师写文章的题材范围非常广泛,可以写当律师的感受、办案的感受、对专业问题的研究。

当然,律师平时的工作很繁忙,每个月还要写一篇文章,对他们来说可能有一定难度,而且有些律师没有写作的习惯,培养这个习惯也需要一定的适应期。我告诉团队的青年律师,在目前这个竞争内卷的形势下,写文章不仅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一种锻炼,对自己思考能力、写作能力的一种提高,更是提高自己知名度,让大家认识你,让客户了解你、接受你的一种很好的方法。希望他们都能够适应这种做法,把写作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变成一种愉悦的行为。


以上这些做法,最辛苦的实际上是我和团队的负责人,以及其他执业经验已经非常丰富的老律师,最受益的则是青年律师。


我坚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青年律师能够尽快学习老律师的经验,吸收大家的智慧,从而尽快成长起来。我希望每一位来到中同的青年律师,都不会为自己来到中同而感到遗憾。


而且,我认为这些做法也是一种很好的传承,只有将青年律师培养成才,团队的知名度才能够不断延续下去,对律师个人、对团队、对事务所都是好事,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成就。当我退休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刑事律师中有很多人都曾受过我的指点,这也是一种骄傲啊。


一名刑事老律师的骄傲,不仅在于你做了多少案件,还要看你培养过多少青年律师。


以上我的这些看法是否有道理呢?


END






中同刑辩

·作者介绍·



杨矿生

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高铭暄、王作富教授。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涉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第八届主任、第九届主任、第十届名誉主任、第二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第七届中国时代十大卓越人物”、“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中同刑事业务联系:18911568384(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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