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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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斌
教育背景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执业证号:11101201010759212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执业重点为官员、企业家所涉及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涉黑犯罪。
业务经验
杨国斌律师,2009年7月进入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9月调入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从事刑事辩护。
杨国斌律师1996年7月--2002年4月就职于北京市人民警察学院(二警校),作为公安业务教研室教师组织实施多种性质的在职民警培训,每年度安排半年时间在市局二处、分局预审处等业务部门亲身参与具体业务工作;2002年5月--2009年7月就职于北京市西城区研修学院,担任教研员工作,负责和组织西城区中小学心理和德育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培训的规划、指导、培训工作。
杨国斌律师在多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中养成了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感,对刑事辩护有深刻的亲身经历和理解,对公司相关事务有专门的学习研究,工作中能够快速准确地抓住案件的关键和辩护焦点,善于与办案机关和承办人有效沟通,得到办案机关的认可和赞许,充分体现了个人阅历丰富,知识面广,思维缜密敏锐的跨专业复合型律师的优势。
杨国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事务、合同纠纷等法律业务。目前为全国知名刑辩律师杨矿生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主要成员。
部分业绩
●担任安徽省某市金某某涉嫌受贿案辩护人。
该案涉案金额为当地受贿案件历史最高,受当地各方面关注。经细致工作准备,在庭审时对公诉方的证据、证人证言全方位地反驳,所做工作甚至得到了合议庭法官的赞许,虽然判决结果因为庭外因素的影响并不理想,但是嫌疑人家属对律师的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和素养非常满意,要求继续代理二审辩护。
●担任陈某涉嫌盗窃案辩护人。
针对案件情况,采取罪轻辩护策略,辩护意见被主审法官认可,使陈某得到拘役三个月的满意结果。
●担任郭某涉嫌强奸案辩护人。
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情况,分析案情,找出疑点,还原真相,并积极与警方办案人员和检察院沟通,最终律师意见被检察院接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担任未成年人韩某某盗窃案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应认定自首和应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担任聋哑人卢某某盗窃案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有坦白情节和属于从犯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担任张某诈骗案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有坦白情节和属于从犯等罪轻意见被法庭采纳,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担任黄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二审辩护人,经对案卷材料的细致研究,成功改变二审法官的认识改判为5年减至3年刑期。
●担任湖北某地罗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辩护人。
该案被告人30名,罗某为第二被告。
●担任史某某非法拘禁罪辩护人。
●担任张某职务侵占罪辩护人。
此案为吉林省某地监察委办理的第一起案件,经工作,承办检察官认可辩护人意见有理有据,目前将此案件退回监察委补充侦查。
●代理天津某公司与天津某区某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最高院的再审程序。
●代理梁某等十人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代理法律顾问单位与员工工作合同纠纷多起,帮助顾问单位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的员工劳动关系纠纷等人事、劳动方面问题。
●担任北京华力奥公司等数家公司法律顾问。
社会活动
●常年担任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德胜街道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值班工作,参加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服务。
●经常参与司法局、律协与公、检、法等机关举行的座谈会,就刑事辩护难、律师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研讨和沟通,献计献策,为赢得司法机关对律师辩护的理解和支持,付出了努力。
●积极参加北京律协及西城律协组织了各项活动,交流办案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