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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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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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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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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2022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