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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分类:
中同资讯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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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实际案例对律师进行实战培训,是中同刑事辩护团队的一贯培训传统。2021年8月12日下午,中同所刑事辩护团队结合近期接受咨询的两起案件,对团队律师就“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进行了实战培训。

  本次培训由中同所高级合伙人赵铭律师主持,中同刑辩团队在京成员杨矿生、赵铭、杨国斌、刘羽、杨琪琛、吴湘群、夏心丽等人参加。

  案例一:如何回应“客户”刑事控告举报类的咨询和委托

  赵铭律师首先介绍了第一起咨询案件的情况:咨询者发现本单位的某些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与亲友的公司签订“阴阳合同”,并以虚假票据报销等方式,侵吞本单位财产。准备就此问题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希望律师能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有关部门是否会对举报事项立案调查等提供分析意见和建议。

  中同所主任杨矿生律师结合该案,向大家分析了向客户回应咨询的举报控告事项时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杨矿生律师首先指出,为客户申诉、控告、举报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代理服务,是刑事律师的业务之一,对这类业务也应当高度重视,中同刑辩团队之前也接受过类似案件的委托,拥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杨矿生律师认为,在接受该类咨询事项时,首先应当通过与咨询者的交流,了解其是否有委托意向,然后区分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对于有委托意向的当事人,应先向其介绍我所律师就举报事项提供的四项法律服务内容:一是就举报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在提供法律咨询的基础上,代为起草相关举报材料;三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代理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四是在前三项工作的基础上,后续跟进案件进程,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促成立案。

  然后告知客户可以任意选择希望提供的服务内容,并进一步了解客户的具体委托要求,与客户就服务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收费问题,可以根据客户委托事项工作量的大小,以及代理事项的多少等因素与客户协商律师的咨询费用或代理费用。

  就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后,律师应当对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分析举报材料中的举报线索是否清晰,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否反映相关事实的存在,是否还有其他遗漏的证据材料,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相应材料,特别是要告知客户要保证举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注意事项等。

  对于没有委托意向,只是希望律师免费提供建议的咨询者,杨矿生律师认为,作为中同刑辩团队的成员,不宜生硬地拒绝客户的咨询,如果时间允许,可以简要地提供一些咨询意见,还可以委婉地表明,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提供更为充分专业的法律服务。

  同时一定要向客户说明,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但要注意不能虚构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更不能通过编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举报能否被受理和立案,也是由办案机关最终决定。

  接着,赵铭律师介绍了有关控告举报的程序性做法,对举报材料如何进行审查的问题也做了详细的分析。

 

案例二:如何回应客户的委托咨询,突出刑辩团队的办案特点是与委托人初次沟通的重点

  赵铭律师首先介绍了第二起案件的相关情况。一家提供互联网服务器租赁服务的公司涉嫌与服务器使用商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作为互联网服务器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一同以开设赌场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两个罪名被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已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嫌疑人家属想委托北京律师进行辩护。

  为了找到合适的辩护律师,嫌疑人家属提出了四个问题,需要回应: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目前公安机关认定的两个罪名;二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可能构成其他相对较轻的罪名;三是如果接受委托,具体由哪位律师担任辩护人,律师费用如何收取;四是该案卷宗较多,工作量较大,时间紧迫,律师能否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阅卷等工作并向公诉部门提出意见。

  赵铭律师介绍完情况后,刘羽律师首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关于罪名的认定,刘羽律师认为嫌疑人的这种行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有不构成目前公安机关认定的两个罪名的可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网络犯罪的相关典型案例,刘羽律师更倾向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与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相比,更符合刑法对犯罪构成的描述,更重要的是,这个罪名量刑较轻。

  对于本案由哪位律师主办的问题,刘羽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团队进行讨论,然后指派团队中的律师具体办理,考虑到团队律师都有在办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指派。另外,每名犯罪嫌疑人最多只能聘请两名辩护律师,所以指派一到两位律师来主办本案比较合适,其他律师可以在忙自己工作的同时,抽时间共同参与讨论研究本案。

  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刘羽律师认为在不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经济条件等情况下,可以先确定一个基础的收费标准,其他的再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阅卷问题,刘羽律师认为,如果接受了委托,就应当克服困难,高质量完成阅卷的任务,阅卷过程中可以进行团队协作,效率更高。

 

  第二位发言的是杨国斌律师。他认为出租服务器是一个合法的经营项目,但具体到本案,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分析犯罪嫌疑人在里面起到什么作用,事先是不是知情,即要明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如果办案机关真的要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或者律师阅卷后也认为构成犯罪,应尽量考虑有无可能改成更合适、更轻的罪名。对于是否可能构成其他较轻的罪名,杨国斌律师认为也是需要从主客观方面来判断,并且还需要结合案卷中的证据进行分析认定。

  关于收费,杨国斌律师认为,可以向客户说明,如果委托中同刑辩团队中的一名律师,其实就相当于委托了整个团队,团队会根据情况安排一到两名律师具体办理本案,但其他团队成员肯定也会一起协助办理本案。相对来说,如果由杨矿生主任亲自办理,费用会比较高。如果客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可以选择团队的其他律师具体办理本案。这种情况下,杨矿生主任虽然不会亲自进行会见和开庭,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仍然会对具体办案的律师予以指导把关。

 

  下一位发言的是实习律师杨琪琛。关于是否构成犯罪,他认为从形式上来看,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在捕诉一体的情况下,如果检察机关没有相对充足的证据,不会轻易批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案件起诉到法院的可能性较大,家属也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

  关于是否可能构成其他较轻的犯罪,杨琪琛认为需要通过阅卷,对证据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目前公安机关以两个罪名移送审查起诉,如果数罪并罚,刑期相对会比较长。该案涉及互联网服务器提供商实施的犯罪,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能够按照该罪处理,同时该罪也是一个相对更轻的罪名,那么即使最终认定构成犯罪,在刑期方面对犯罪嫌疑人也会比较有利。律师首先要考虑进行无罪辩护的可能,但也要根据实际的证据情况做好罪轻辩护的准备。

  关于办案的形式,杨琪琛认为可以向客户说明,团队化办案是中同刑辩团队的主要办案模式,也是中同刑辩团队的办案特点。但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每名犯罪嫌疑人最多只能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团队会根据规定,结合客户的需求、意向、经济承受能力、团队律师的在办案件情况、案件的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具体指派一到两名律师作为案件的主办律师。同时,无论最后由哪位律师主办,团队的所有律师都会共同参与案件的阅卷和讨论研究,保证案件的质量。

  关于收费问题,杨琪琛认为案件收费要根据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进行判断,可以在一般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团队中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会有差异,需要根据客户的选择意向和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确定。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的差异主要和律师的时间价值、经验、资历等相关,但无论委托哪位律师作为主办律师,都会保证案件的办案质量,而且也都会通过团队进行研究讨论,杨矿生主任也都会进行把关。另外考虑到本案的时间相对紧迫,在收费标准上可能会适当高一些。

  关于律师阅卷问题,杨琪琛认为可以向家属说明,如果团队愿意接受委托,肯定能够保证案件的办理时间,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是中同刑辩团队在接受委托时的基本要求。

  各位律师发言后,赵铭律师分别对每个律师发表的分析意见进行了点评,并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在接受家属咨询时的实际做法。

  赵铭律师表示,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第一次见面时,要通过发问的方式,多向客户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在交流介绍的过程中,要突出中同刑辩团队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的办案特点,从而通过和客户的交流,迅速取得客户的信任。作为刑辩律师,不能打包票和做风险代理,但应当通过专业的分析向客户说明案件的辩护空间,向客户展现我们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平。如果客户有委托意向,在沟通收费问题时要适当留有余地,为后续最终达成委托奠定基础。

  本次培训会通过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和经验分享,就如何与客户进行交流,回应咨询委托事宜进行了实战培训。中同刑辩团队年轻成员积极参与,通过本次培训,体悟到了自己与老同志之间的差距,团队成员相互之间的交流,也有助于团队的专业化水平能够在整体上得到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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