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2月27日电(记者沈义通讯员刘传丽)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同情人唐薇一道开办公司,通过为房地产开发商调增容积率等手段,受贿高达1796万余元。此案(本报曾多次报道)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在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二被告人共同受贿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蒋勇伙同情人唐薇,以唐薇的名义相继成立了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重庆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商定利用蒋勇职务之便,由唐薇负责联系代办业务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取钱财。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二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共同收受数家房地产开发商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615万余元。
另外,2003年6月至2008年2月,被告人蒋勇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取得规划手续、调增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提高土地使用强度等方式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商给予的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1余万元。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鉴于案发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回大部分赃款赃物,具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蒋勇当庭表示不上诉,唐薇则表示待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