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王老太太坐电梯时突然遇到故障,开门后高出地面一截,让她一脚踩空摔成骨折。今天(17日)上午,王老太太将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和物业公司告上西城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18万元。
去年3月24日下午,王老太太买菜回家坐电梯。“电梯刚起动,就听见一声响。管理员说电梯坏了,让大家赶紧出电梯。王老太太背对梯门站在最外侧,倒退着迈出一只脚就摔了一跤。这时大家才发现电梯停的位置高出了地面20厘米。”这一跤把王老太太摔成大腿骨折,只能卧床牵引治疗。
王老太太说,小区电梯是物业公司委托北京京承电梯公司管理维护的,电梯公司一开始态度很诚恳,给她送了2万元人民币还为她雇了个保姆,但后来就不管她了。王老太太认为,电梯出现故障,电梯公司和物业应该为其受伤负责。
对于这两万元钱和护工费用,电梯公司今天当庭提出反诉,要求王老太太返还。电梯公司表示,公司每月都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事发时电梯高出地面七八厘米,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应该属于意外事故。王老太太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逆向乘坐电梯又倒退出梯不慎摔倒,是她自己的过错所致。电梯公司作为维护单位不存在过错,因此不仅不同意赔偿,还要求王老太太返还他们垫付的医疗和护理费用4万元。(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