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资讯 || 思辨刑辩前沿,共研修法难点|中同律所律师参加第二十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发布时间: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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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刑辩
本公众号第850篇,2026年第76篇
2026年9月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二十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市友谊宾馆成功举办。论坛主题为“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研讨议题包括:1.辩护制度完善与刑事辩护;2.强制措施制度完善与刑事辩护;3.证据制度完善与刑事辩护。

本次活动邀请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实务部门专家、刑事法学者、知名刑辩律师以及热爱刑事辩护、关注刑事法治的各界人士参加,现场参加活动的有三百余人,线上有九千余人观看直播,取得了良好效果。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主任杨矿生律师受邀参加活动,并在活动第一单元辩护制度完善与刑事辩护环节进行了题为《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应当夯实审前辩护夯实过滤功能》的发言。中同律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赵玉来律师也参加了活动。


杨矿生律师首先祝贺尚权律所成立20周年,然后分享了审前辩护的相关问题。他认为,律师的审前辩护是整个司法过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外部过滤纠错和制衡力量。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就必须考虑关注如何发挥律师审前辩护的过滤功能。从目前司法运行现状来看,审前辩护的过滤纠错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存在三大制度短板。第一,审前辩护权利配置严重不足,难以实现实质性过滤。第二,审前案件过滤完全是公权力单向过滤,缺乏辩护律师的协同机制,律师很难参与进去。第三,审前辩护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模糊,缺乏可操作的配套规则。

对于完善审前辩护制度,他提出三点建议。第一,立法应明确审前辩护过滤纠错的职能定位。第二,建立审前辩护意见刚性审查、说理与反馈制度。第三,进一步细化审前辩护的核心权利规则,补齐制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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