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观点 || ChatGPT 有望成为企业法律顾问吗

发布时间:

2023-08-16

作者:

来源:


 本公众号第564篇,2023年第90篇


本文共1743字,阅读约需要4分钟



近日,ChatGPT作为一款对话式人工智能程序大热,相关概念股涨停、“ChatGPT将取代人类一部分职业”等话题频上热搜。券商分析师、记者、软件工程师等诸多行业从业人员发声,热议ChatGPT是否能取代其所处岗位。这样的热度同样蔓延到了法律领域,在美国已经出现了全球首份由ChatGPT执笔的判决书,关于ChatGPT是否能引起法律领域的巨大变革,甚至取代律师的话题也备受法律从业者的关注。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在实际体验过与ChatGPT对话之后,首先认为自己被其“取代”的危机感并不强烈,其次也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通过持续的数据学习,ChatGPT以及这一类型的对话式人工智能程序能成为法律工作中的有力辅助工具。

一、目前的ChatGPT尚不能取代律师


首先ChatGPT的法律答复准确性有待提高。读者若询问ChatGPT,借给6岁孩童10万元,约定年利率42%,到期不还如何写一份起诉状。ChatGPT能提供给读者起诉状相关要点,却无法抓住核心问题。针对这一咨询,律师将会告诉您,6岁孩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订立的合同本身无效,而且法院亦不会支持42%年利率。所以,无法直接起诉孩童,而是建议读者向其监护人主张合法权利。当然,不排除ChatGPT系因无法充分以我国相关规定与判例作为训练模型,而导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之类事件发生的可能。在现阶段,使用ChatGPT及类似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法律检索时要格外注意其可能存在的错误或纰漏,尚不能简单依靠人工智能的回答进行法律相关决策。

其次ChatGPT缺乏律师这一职业本身所需要的创新思维与人文关怀。ChatGPT作为强人工智能,有着强大的信息检索与整合能力,但缺乏创新能力与感知能力。而律师可以利用ChatGPT的检索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创新思考与分析。与此同时,实践中法律问题的处理不是简单的知道规则就能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处理复杂的实际情况时,对律师的法律素养和法律逻辑推理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涉及到价值判断、道德判断、情感关怀、社会背景等诸多方面的考虑,目前的人工智能还很难就这些因素做出合理的判断。

二、ChatGPT作为辅助工具,未来可期


在国家层面,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ChatGPT 等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早在2017年,我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此后,北京多部门发布人工智能与各行业各业态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2023年2月1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发布《2022年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白皮书》,总结过去北京人工智能发展的优越成绩,提出“支持头部企业打造对标ChatGPT 的大模型,着力构建开源框架和通用大模型的应用生态,加强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加速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供给”等目标。

法律行业亦在拥抱人工智能技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2月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法发〔2022〕33号),提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规范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制定“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的总体目标。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法律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必将引起一定程度的产业变革。目前的ChatGPT已经可以在查找法律条款、结合案情梳理法律适用要件等应用场景下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虽然由于欠缺我国法律的相关系统训练,给出的答案准确性欠佳,但基于其强大的逻辑能力,仍能为律师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在技术发展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的是与新兴技术相关规则的设置。目前我国对于人工智能的立法依然处在预研究阶段,已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水制定相关规则,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合规难题的探讨也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保持着热度。仅就目前而言,在实际应用ChatGPT的过程中还需要格外注意,其所提供信息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法律风险以及相关回答的知识产权问题,尚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需要谨慎对待。



本文刊载于《中外企业文化》2023年3期



END


更

多

资

讯


-关注中同-

 声明|

本公众号发布署名作者文章均为原创,一切权利属于作者所有。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同律师”公众号及作者署名。本公众号文章仅供学习与交流,不代表任何的官方解读。需要白名单授权的请扫描底部二维码联系。

彭靖雯律师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私募基金与金融资管团队负责人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士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博士

清华大学博士后

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资格

✎:擅长私募股权、金融资管、商事仲裁

☎:彭靖雯律师联系方式:010-82011988


包婷律师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私募基金及金融资管团队成员
✎:目前主攻私募基金、金融资管及民商争议解决
☎:包婷律师联系方式:010-82011988


推荐阅读


●中同荣誉 ‖ 中同党支部荣获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的“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中同荣誉 ‖ 中同党支部荣获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的“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中同荣誉 ‖ 中同党支部荣获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的“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中同文化 || 万大强律师:进京执业的前行之路
●中同文化 || 筑梦未来,轻羽飞扬—中同所举办优秀实习生实习总结及欢送会
●中同观点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合规解读
●中同公益 ‖ “细胖说法"走进安贞西里社区




2002

2023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创建,拥有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中同律师熟知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各自具有不同的业务专长,在多年实践与探索中,中同律师逐渐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了满足客户不同的法律需求,中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传媒、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顾问、银行证券与保险、私募与投资并购、政府法律事务、环境与资源、涉外法律事务等十多个业务领域,由专业律师负责不同领域的法律事务,从而保证了律师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化水平,并将专业分工与团体合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资源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同律师系列栏目


中同律师

公众号

中同刑辩

公众号

细胖说法

公众号

中同律师

网站链接

中同律师

业务联系

中同刑辩

视频号

细胖说法

视频号

转载授权

白名单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2011988
邮箱:zhongtonglaw@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3号燕莎盛世大厦八层
地铁:8号线安华桥站A口出


—如果喜欢,快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此文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感谢分享。


中同律师

免费咨询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