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多
资
讯
-关注中同-
律师和团队应当怎样双向奔赴?
发布时间:
2025-02-07
作者:
来源:


杨矿生
本公众号第684篇,2025年第10篇
开
工

大
吉
编者按:
海阔天空展翅飞,中同启航新篇章。
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刻,中同律师事务所特邀嘉宾、律师同仁齐聚一堂,热烈欢迎孙恩茹律师、霍新丹律师加入中同律所。
以下是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在此次活动中的发言,现予刊发,供大家参考。

吉
开春喜临门 福临门

每当有新的律师同仁加入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事务所都要为他们举办迎新会,这是中同所的传统之一。当然,每次举办这样的会议,我少不了也要讲几句,以表达我对他们的欢迎之情。
前年郝俊杰、索朝和张靓等几位律师加入中同刑事团队时,我在迎新会上演讲的主题是如何尽快融入团队,是从新加入的律师应该怎样做这个角度来谈的,是对新加入律师的一种单向的期望和要求。
今天我换一个角度谈融合这个问题,就是从双向要求的角度谈互相融合的问题。因为律师加入某个律所或团队,实际上是一种双向选择,选择之后更重要的问题是,要怎样做到互相融合,怎样做到双向奔赴。所以,今天我给大家讲讲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感悟。
我的感悟是,律师和团队双向奔赴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共同付出,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和付出。


01
加深了解,巩固认同
律师和团队走到一起,这个过程就像年轻人谈恋爱。谈恋爱是因为双方有了一定了解,相互之间有了好感,产生了吸引,才会建立恋爱关系。关系确定后,还要进一步加深了解,巩固感情,然后才能共同走下去。
律师和团队走到一起也是这样,先是相互有了一定的了解,有了一定的好感,相互吸引,然后律师才加入了这个团队。
律师和团队之间之所以会有好感,会相互吸引,在我看来,就是因为他们的目标和某些理念是相同的或者说是相似的。正是这种相同或相似的目标和理念,使他们相互之间产生了认同,产生了共鸣,然后才能够互相吸引,走到一起。从中同所的情况看,可以说,所有的加入到中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是这样相互吸引才走到一起的。
那么,是不是律师和团队之间有了认同,走到了一起,双方的关系就牢如磐石,双方的合作就畅通无阻了呢?显然不能这样认为。
律师加入某个团队和律所之前,虽然双方有了一定了解,但这种了解不见得就是全面透彻的。因为我们展现的都是各自的优点,双方看到的也是对方的优点。
因此,律师加入团队以后,要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进一步加深了解,强化双方的共同点,筑牢双方的认同。双方在目标和理念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融合,形成对文化、制度措施等各方面的认同。
双方了解的越透彻,认同越牢固,双方的关系才可能越稳固、越和谐,双方才有可能走得更远,乃至一直走下去。如果我们了解不透彻,遇到事情就很容易发生矛盾,双方的认同也容易造成裂痕,最终就有可能分道扬镳。
这种情形肯定是我们双方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双方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彼此了解、彼此选择,肯定是想更长远的走在一起,创造共同的未来。

理解尊重,相互包容
02
新律师加入了一个新团队,尽管他们之前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和基本的认同,但是在某些方面,看法和做法有所不同,甚至有分歧,这种情况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对此不要大惊小怪,更不能因此失去对双方合作的信任。毕竟人和人之间是有个性差异的,特别是对律师群体来说,当律师的人都是非常有个性的人,很难让他们屈服于某种自己不认同的要求。而且,律所不是一个行政单位,没有强制性的上下级关系,更不是部队,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条件的服从、一致。
律所和团队的同仁能够聚集在一起,靠的是人和,靠的是自愿。合则聚,不合则分,来去自由。所以一群有个性的律师,自愿地聚集在一起共事,共同打造一个律所的品牌,就需要互相尊重对方、互相理解对方、互相包容对方。
不能因为对方有个性,有某些观点和团队不一致,或者有了某些小的失误,就遭受歧视和不待见。否则,团队就会失去凝聚力,团队同仁也将会纷纷散去。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的周围经常能够看到。
所以,律师和团队之间要想走的长远,就得理解并尊重对方的个性特点,包容对方的瑕疵,要求大同存小异,这样,才能减少摩擦和冲突,消除不稳定因素,从而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和人际关系。

03
相互给力,相互成就
每一位新律师加入团队,都为团队注入了新的血液和力量,扩大了团队的阵容,也将会给团队创造新的业绩,增强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每一位新同事的加入,对于团队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
团队要善待每一位新来的同事,要用团队的集体力量为新来的同事提供助力,使他在原有的基础上,能力能够得到提高,业绩和收入能够得到增长,名气能够得到提升,这是团队应当为他提供的助力。反之也是如此,每一位新同事来到团队以后都要把团队当成自己的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了团队的荣誉和发展,展现自己的能力。也就说律师和团队之间,团队的同事之间,都应当是相互给力、相互成就。
总之,律师和团队的成员走到一起,既是一种缘分,也是一种双向奔赴。要走向长远,就需要相互融合、相互给力、相互成就。
迎
春
纳
新



END

更
多
资
讯
-关注中同-
声明|
推荐阅读
2002

2025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创建,拥有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中同律师熟知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各自具有不同的业务专长,在多年实践与探索中,中同律师逐渐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了满足客户不同的法律需求,中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传媒、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顾问、银行证券与保险、私募与投资并购、政府法律事务、环境与资源、涉外法律事务等十多个业务领域,由专业律师负责不同领域的法律事务,从而保证了律师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化水平,并将专业分工与团体合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资源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同律师系列栏目





中同官网
中同律师
中同刑事
细胖说法
转载授权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如果喜欢,快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此文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