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选择的刑辩之路

发布时间:

2024-01-31

作者:

杨琪琛

来源:


                

本公众号第437篇文章,2024年第14篇




律师团队文化





新选择

THE NEW CHOICE




2020年12月,正式告别检察院
“为什么要辞职?”这是几乎每一个选择离开体制的人,可能都需要向别人,更需要对自己回答的问题。
“我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都没法入额,也不想一直只从事辅助工作。”这是当时作为助理的我,第一个也是最现实的考虑。
“受本院指派,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每一位公诉部门的新人在协助出庭时,都会听到公诉人的这句话,也都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真正以公诉人的身份说出这句话。
然而作为一名刚工作不久就赶上司法员额制改革浪潮的年轻助理,严格的员额比例、有限的员额人数,成为在工作年限上“吊车尾”的我所必须要接受的现实。或许入额之路并非完全的论资排辈,但面对优秀的前辈和同事,要实现“弯道超车”,可能不是简单地依靠自身努力就可以实现。
财务自由、时间自由、行为自由······也许对各种“自由”的追求,或多或少也都会是最终选择离开体制的人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现在看来,并不可能会有绝对的自由,即使想要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同样要付出与之相对应的努力和代价。
有时候体制就像一座城堡,它在给予你相对充分的安全感和稳定保障的同时,也意味着这种相对的有限性。它或许能让你一人吃饱,却可能无法让全家不饿;它也许能让你朝九晚六,却可能是工作的周而复始;它也许是超然安全的,却也可能是闭塞沉闷的。
这座城堡,能为你遮挡来自外部世界的风雨,能给你提供可能足够强大的保护,但它的高墙或许也让你看不到那些风雨的狂暴和风雨外的阳光,看不到世界本来的样貌。慢慢的,你会习惯于城堡里的生活,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循环中熟悉城堡里的每一个角落,却对外界的变化不再敏感。
“永远年轻,永远好奇,永远热泪盈眶”,走过三十个春秋,我或许还是希望能去体验另一个也许相似,也可能截然不同的世界。
“我感觉你出去也不光是为了挣钱吧?”似问非问,一个同事曾经如此说道。在独立与自由之外,我也曾思索究竟还有什么原因,似乎模糊不清,但又一直萦绕心头。也许,直到我在新的世界经历一番,又重新面临再次选择时,我的答案才逐渐清晰。
带着对城堡外无限的憧憬,也怀着对前方未知的忐忑,我告别了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离开了曾经培养教育我的检察院。


初探路

THE FIRST EXPLORATION










2020年12月,加入邦银律所


职业新生涯的第一站,我并没有直接选择与自己在业务经验方面更为匹配的刑事专业团队,而是选择了以民商事业务为主、兼有刑事业务的邦银律所——一家充满活力与温暖的律所。

选择邦银,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自参加工作后,除了在组织部短暂借调一段时间以外,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专业工作领域相对狭窄,希望能够多接触民商事的相关业务,从而成为一个知识体系和实践经验都更为丰富多元的律师;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长期从事公诉工作,对刑辩律师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所面临的困境有所感触,刑事辩护的效果相对有限,似乎难以体现工作价值。

转换工作后,我很快感受到了体制内外的巨大差异。虽然作为一名律师助理,我依然保持着原来到点上班的习惯,但是工作节奏明显不同,业务领域也更为复杂。

之前在检察院工作时,虽然案件的来源是被动的,但自己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仍然有较大的主动权,基本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划和时间安排确定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进度。

律所的工作则几乎全然相反:一方面,律师行业在某种程度上是“案源为王”,而案源则依赖于宣传和拓展,不能是被动的“等靠要”,在检察院会担心案子源源不断而分身乏术,在律所则更多地是发愁案源不济而难为无米之炊;另一方面,律师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律师的工作需要围绕客户的需求展开,工作安排也往往会受到客户的影响,尤其是在民商事业务中,在交叉办理多个案件时,经常需要随时根据客户的需求加塞工作,原有的计划会被打得七零八落。

除了工作节奏的改变,业务领域的庞杂也是很大的挑战。虽然法律体系存在一定交叉,彼此互相影响,但总体来说刑事法律制度还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知识领域相对单一,而民商事法律则是另一套法律制度,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多元,刑事法律工作和民商事法律工作无论是在专业内容还是思维方式上,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在几个月的工作时间里,我参与了民事再审申请的研究、商事仲裁案件的咨询、公司增资扩股的章程修改、招投标服务协议和借贷合同的起草、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等诸多工作。对当时几乎已经是其他部门法“门外汉”的我而言,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相对全面深入的学习,才能保证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客户需求的紧迫性又往往需要所有工作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工作强度和连续性也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在邦银的学习和实践,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体制内外的差异和律师工作的巨大挑战,在收获快速成长的同时,也让我对未来发展方向的选择产生了新的思考:我希望成为一名怎样的律师?


再思索

THE SECOND THOUGHT



2021年4月,再次重新选择

当初决定加入邦银时,既是因为希望学习民商事案件的办理,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丰富的法律服务,也是因为自己并不确定具体的执业方向——一方面希望自己的公诉经验能够对律所的刑事辩护业务有所帮助,另一方面也能通过民商事业务的学习来确定未来的重点从业领域,所以我选择从“万金油”做起。

然而,随着各类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新型法律关系的不断出现,法律事务的处理也日益复杂,客户需要的法律服务也更加专业和精细,在法律服务的广度之上,更加需要律师的深度。通过在律师行业初期的学习和经历,尤其是在协助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确——刑事辩护是我更希望坚持的方向。

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控方的公诉人会更多地会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被害人权益的角度来进行证据审查,嫌疑人也会天然地带有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双方通常难以进行全面细致的深入交流,因而公诉人很难看到案卷材料背后的复杂背景;但在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往往就是在嫌疑人身处危难时能够向其提供最有效帮助的人,嫌疑人更愿意和辩护律师进行沟通交流,辩护律师也就更能从另一个视角去了解案件背后的各种深层原因。

虽然在公诉工作中,面对一些恶性不大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我也时常感受到法律的刚性所带来的无奈;但在刑事辩护中,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案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复杂人性和世事无常,而此时嫌疑人对辩护律师的信任和期待,也让这份工作有了更重的分量。

当初,我曾相对简单地认为民商事案件能够更多地为当事人创造价值和保证社会资源的配置,对于社会发展会有更显著的积极意义,而刑事辩护则只是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只能减少损失而不能增加效益。

但在实际参与刑事辩护,了解到嫌疑人及其家属的真实感受后,我逐渐体会到辩护律师对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心理支持和安慰的重要意义,慢慢认识到刑事辩护的“止损”工作也是对社会总价值的保护,甚至有助于社会总价值的创造。

当一些人仅仅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在浑然不知中就触犯了刑法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当一些人因为各种复杂因素,跟风从事常见的经济活动而可能身陷牢狱时,我也更深刻地感受到,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作为核心稳定器之一的刑法无法得到正确的适用,个人的独立和自由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赖于法治的建设,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体系中,直接关系个人生命与自由的刑法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我对法大入学誓词中“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也有了新的理解:如果利剑没有法律的有效约束,那么最终可能会伤害其中的任何一个无辜之人;如果衡量正义的法律天平永远只倾向一边,那么它很有可能走向失衡的非正义。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我一直在思索:“为什么自己没有坚持在公诉岗位?在公诉岗位不是更容易实践朴素的正义观么?那个或许是超越物质层面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也许,当我离开了城堡的庇护,站在城堡外的狂风骤雨中回看时,终于有些明白了当时那细微的思想萌芽——那是对权力可能会被错用和滥用的警惕,是对独立和自由可能会被伤害和侵蚀的防范。民商事的法律世界是精彩的,灵活多变而更能体现意思自治,但或许刑事辩护才是能够实现意思自治的保障,也是自己更希望也更适合从事的法治路径。

最终,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我向律所主任和合伙人表达了希望转换团队,专注从事刑事辩护的想法。他们虽然对此都感到特别惋惜,但也都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于是,我踏上了寻求刑辩专业化的道路,也因此走进了中同刑辩团队。


终巧遇

CHANCE ENCOUNTER




2021年4月,来到中同刑辩团队

其实,与中同刑辩团队的缘分,早在我决定辞职,并开始寻找律所时就已经结下。当时在经过和不同律所以及团队负责人的交流后,我的意向集中在了邦银、中同等三家律所。但当时因为杨矿生主任长期在外地封闭办案,我们一直无缘当面深入交流,最终因为离职时机以及希望尝试民商事业务等原因,我先选择了加入邦银。
确定重新选择后,我再次尝试联系中同刑辩团队,又一次拨通了同样毕业于法大的赵铭师兄的电话。令我略感意外但又有点惊喜的是,这次很快就在赵铭师兄的安排下与杨主任见面了。更为巧合的是,在第一次见面参加团队研讨会的过程中,我遇见了同样第一次来“面试”的法大赵志华教授,并且最终我俩都在中同汇合,似乎一切在冥冥中自有天意,当然,这是后话。
随着多次交流后互相之间逐步深入的了解,我最终获得了接受团队考察和尝试彼此磨合的机会。
在接受考察期间,我听闻在此之前也先后有两位顶尖刑法大家指导的非常优秀的博士和硕士来团队学习,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都选择了离开。

释迦牟尼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什么。”也许,如果不是因为在邦银的学习和感触,我不会选择专注刑事辩护;如果不是因为之前的优秀人才没有选择留下,我也不会在错过后还有第二次机会。机遇和缘分,有时候可能就是如此耐人寻味。


心感受

FEELING WITH HEART



2021年6月,正式加入中同刑辩团队


或许是因为听闻杨矿生主任对团队成员高标准、严要求的各种轶事,或许是因为感受到杨主任在长期从事刑辩过程中所形成的专业气场,从确定接受考察后,我几乎时刻严阵以待,因为任何一项工作都是一种锻炼和考验。

杨矿生主任对团队成员的指导和培养是全面、细致而严格的。从待人接物到文书写作,从约谈会见到阅卷摘录,无论是细微的日常礼仪礼节规范,还是重要的刑事辩护工作技巧,只要发现存在问题或者疏漏,他都会随时一一指出并予以纠正。虽然没有人会希望被批评,但是每一次我也都能从中得到教训和启发,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杨主任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亲力亲为,一丝不苟,让我深刻感受到要成为优秀的刑辩律师,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辛劳和汗水。为了准确了解案件证据,把握案件脉络,他会亲自查阅卷宗并进行记录比对,然后和当事人逐一核实;为了更好地和办案人员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他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坚持和大家一起讨论案情;为了做好受邀论坛的演讲,分享有益经验,他提前两周就准备演讲稿并反复斟酌,甚至修改讲稿到活动当天的凌晨5、6点。虽然杨主任经常自嘲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要减少具体工作,但高度的责任心仍然促使他坚持把好最后一道关,保证各项工作的质量。

杨矿生主任虽然对工作的要求非常严格,在生活中却特别亲切随和。在等待电梯时,他会主动让带着孩子的家长优先进入;在看到可爱的动物时,他会驻足逗趣拍照并进行分享;在出差途中团队成员需要帮助时,他会提醒同行人员多加照顾。正是在杨主任的“带头引领”下,中同刑辩团队乃至整个中同所都形成了一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才走得远”,每一个人的成功既要有自己的执著与坚守,也离不开其他人的指导与支持。虽然相对而言,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是独立性非常强的职业,但在法律服务工作日益复杂和精细化的当下,要做好刑辩律师工作,已经不能完全依靠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中同刑辩团队的勃勃生机,既让我看到了希望,也给了我深刻的启发。

在与杨矿生主任和中同刑辩团队共同工作和互相交流的过程中,我对刑事辩护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前路艰难,充满挑战,但也收获满满,未来可期。在接受一个多月的考察和团队磨合后,我逐渐得到了中同刑辩团队的认可,最终如愿成为团队的一员。


看未来

SEEING THE FUTURE 




2021年8月,乔迁至燕莎盛世大厦新办公楼
有人说,努力比选择更重要;也有人说,选择比努力更重要。我想,两者是动态平衡和发展的: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里,或许更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才能慢慢积累经验和逐步提升能力;但在人生的某些关键节点,一次选择可能会彻底改变人生的轨迹,那是即使通过之后再多的努力都无法扭转的,所以也应该慎重做好每一次重大决定。
在回答人生这张考卷时,我们都极力希望寻求最优解,但那个我们所执著的最优解,可能只是当时当下,根据现有的认知所做的一个概率选择,并不能直接像数理逻辑和演绎推理那样得出确定的结论。
每一次的选择都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也许让人欣喜,也许会有失落,但人生的选择可能并没有对错,只有取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机会成本和不同的优化路径,无论相遇还是错过,或许都是最好的安排。
犹记得高中一位同学提过“指尖的阳光”,刑事辩护似乎就像那指尖的阳光——它微不足道,很容易被遮挡和忽视;但又能透过这一丝的缝隙带给人温暖和希望。
刑事辩护,需要尽力探求许多事实的真相和不为人知的过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看到社会的百态与炎凉、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但这并不是为了给罪行开脱,而是给自己和仍对世界抱有期望的人们寻找一种能够得到公正对待的可能。
沐浴阳光而相信光明永存是容易的,面对黑暗仍一心向阳却是难能可贵的。如果有一天,阳光被乌云所遮蔽,我们该如何追寻自己的独立与自由?或许,我希望能拨开那重重迷雾,让阳光透过指尖,也许因此能够照射出真相,也许依然模糊不清,但我们终究已经全力以赴,去守护心中的光明。
初中学习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时,只感觉稀松平常、淡然无奇,似乎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文字叙述,直到在《何以笙箫默》中听到高珊改编的歌词,再次重读原诗后,才开始体会到一点其中的意蕴。
我们也一直走在黄色的树林里,希望能在路口就一眼看到所有分岔的尽头,但我们终究只能叹服于每条路的绵延不绝,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路。无论荒凉还是繁茂,幽寂还是热闹,我们都将在所选择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从而踏出自己的人生之路。
这,或许也就是我所选择的刑辩之路。


2022年11月,参加授袍仪式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









中同刑辩

·作者介绍·


杨琪琛

刑事团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会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


工作经历:2021年进入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在杨矿生律师领衔的中同刑事团队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曾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和区委组织部门工作多年。期间,参与办理各类审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百件,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强制医疗程序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等,其中包括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申诉和控告以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主要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


☎:杨琪琛律师联系方式:15811188439






中同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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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

辩

真

辩

会

辩


刑事辩护是中同律师的核心业务之一。


中同刑事团队在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的领衔下,由一批具有雄厚刑事司法工作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组成。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秉承依法、诚信、尽职、专业的执业理念,注重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媒体的关系,采用专业化、封闭式、团队化的办案模式,坚持敬业尽责、精益求精、专注执着,做到敢辩、真辩、会辩,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辩护做到极致。


中同刑事团队二十余年来,代理了数百起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公职人员、公司高管人员、民营企业家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责任事故犯罪、涉黑犯罪等多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许多案件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如: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系列案、重庆“风起云涌”地产受贿窝案、文强案、央视大火案、 “10·27”东莞押运员开枪防卫案、北大方正李某系列案、阿里巴巴高管职务侵占案、浙江某集团季某55亿元集资诈骗案、湖北浙商涉嫌4.3亿元职务侵占案、海南40余亿元虚拟货币非法传销案、山西“7·14”特大涉黑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了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减少减轻指控、从轻减轻处罚或二审改判的较好结果。


中同刑事团队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在刑事辩护业界和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荣获了“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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