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如何从客观中立视角审查刑事证据 | 刑辩实战第12期回顾
发布时间:
2024-05-22
作者:
张中
来源:

本公众号第480篇文章,2024年第56篇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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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质证思维转向审查思维意味着律师对于证据的认识有了一个新高度,从客观中立视角看待证据问题对于刑事辩护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关于辅助资料的使用问题,虽然其在法律上不具有证据资格,但它对于案件的处理却具有重要影响,除了刚才律师讲的专家论证意见外,还有未成年人调查报告、非法定鉴定结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辅助资料不同于辅助证据,辅助证据是“证据的证据”,按照“最小相关性标准”,与待证事实也有相关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五,证据审查后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针对实践中“排非难”,除了律师分析的原因外,也跟现有的司法责任制有关,法院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意味着检察人员失职,更意味着侦查人员违法甚至犯罪,背后的阻力很大。建议律师把“排除非法证据”转向“排除证据”。证据审查的重点不仅仅要审查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要充分利用原始证据规则、意见规则、品性规则、补强规则等,排除不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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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刑辩实战”由杨矿生、赵铭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发起,旨在延续中同刑辩团队的“传帮带”传统,采用以“实例、实训、实用”的方式,“内训外邀”,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自开展以来,先后围绕“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如何构思辩护观点”“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等刑事辩护中的必备技能、疑难问题,举办了12期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广大刑辩律师、律师协会、刑事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人员参加,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平台,凝结共识,为刑辩事业贡献点滴力量。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得到越来越多关心和热爱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往期回顾
刑辩实战第12期: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
刑辩实战第11期: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
刑辩实战第10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9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
刑辩实战第8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7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6期: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
刑辩实战第5期: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
刑辩实战第4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3期:如何构建辩护思路
刑辩实战第2期: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刑辩实战第1期: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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