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中同刑事 || 律师有效会见的基本要领
发布时间:
2024-07-18
作者:
来源:
杨矿生


中同刑事
本公众号第640篇,2024年第39篇
律师会见
辩护从看守所会见开始


目
录
1.处理好几类律师会见的关系
2.根据目的确定会见内容
3.事先准备会见提纲
4.做好会见笔录
5.会见后梳理会见笔录
6.底层逻辑

引子

XING BIAN
SHI ZHAN

1
PART 1
处理好几类律师会见的关系
1
熟悉几类律师会见的区别
从实际情况看,律师会见当事人可分为以下几类:
(1)辩护会见
所谓辩护会见,是指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而会见当事人。会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案情、核实证据、研究辩护观点等与辩护有关的活动。
(2)亲情会见
在实践操作中,很多律师会见的目的就是代表家属对当事人进行安抚,其主要内容就是向当事人介绍家庭的一些情况,传达家属的关心,了解其本人的身体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家属寄衣物、寄钱等生活方面的问题。
这样的会见,虽然律师是以辩护人的身份进行的,但是其会见的内容和目的都与辩护无关,这种类型的会见活动在律师行业内被称为亲情会见。
很多律师守在看守所附近,主要业务就是进行亲情会见,这样的亲情会见,大多数采取会见一次结算一次的方式。
亲情会见可以解决当事人与家属之间的亲情沟通和一些家庭事务问题,同时也可以减少辩护律师会见的工作量,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亲情会见增加了会见的人数和会见的次数,加剧了会见场所的紧张程度,这也是有些看守所对会见时间进行限制的原因之一。
(3)事务会见
有一些当事人是企业家,在被羁押期间,需要频繁地了解和指导企业的经营活动,甚至还要签署相关的企业文件,这就需要律师经常性地会见,向其传达公司事务方面的信息。
辩护律师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频繁会见当事人,所以很多当事人就想了一个折中方案,让辩护律师只占用一个名额,另外腾出一个名额,聘请一名事务律师,专门用来沟通公司方面的事务,或者让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以辩护人的身份进行会见,帮其沟通处理公司事务。这样的会见,我们就称为事务会见。
这样的律师会见可以会见一次结算一次,也可以按阶段结算。
2
几类不同律师会见的协调处理
2
PART 2

XING BIAN
SHI ZHAN

3
PART 3
事先准备会见提纲
很多律师在会见之前不愿意做准备,喜欢到看守所以后随机应变,想到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有些律师虽然也会考虑会见时该谈些什么问题,但也就是在头脑里转一转,大致想想要谈哪些方面的问题,也没有做更进一步的深入思考。这些做法当然都会影响会见的效率,也不能有效地发挥会见的作用。
正确的做法是:
1
认真思考会见时谈什么话题
每次会见时,想完成哪些工作事项,想谈什么话题,向当事人沟通什么事项,提出什么问题,怎样发问,这些问题不仅要在会见前认真思考,而且还要列出会见提纲。
列出会见提纲的过程,也是对案件进一步熟悉和思考的过程。
2
按问题环节对会见提纲进行划分
根据案件事实进展的环节或者情节进行划分,列出会见要问哪几大类问题的提纲。
比如,我们在准备一起徇私枉法案的会见问话提纲时,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展过程,划分了八个指控环节,这八个指控环节就是会见提纲中要问明白的八大类问题。
在每一类问题中,再针对每一个指控的环节,结合卷宗材料内容进行思考,列出需要进一步问清楚的具体问题。
这样的划分过程,也是一个根据问题的内在逻辑进行提炼的过程,这样的会见提纲逻辑清楚,也不会遗漏重要问题。
3
会见时问话顺序可能会被打乱
虽然我们制作了会见问话提纲,但是也不能太呆板,因为在会见时,你提出一个问题后,当事人可能会围绕这个问题展开,回答很多提纲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
当事人有时想说的问题,与律师正在问的问题无关,但是如果你不让他说也不行,因为过一会再说他可能就忘记了,所以你要允许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思路表述,当然这种情况就打乱了你的问话思路。
当事人之所以会打乱律师的问话思路,都是其本人认为有比较紧急的、比较重要的话题要先说,律师不仅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还要把当事人谈话的内容及时记录下来,待其把问题讲完以后,再引导他回到律师原来的思路上,按照提纲中的顺序继续发问。
4
PART 4

XING BIAN
SHI ZHAN

5
PART 5
会见后梳理会见笔录
会见后对笔录记载的内容要及时梳理,对相关问题要进行核对、调查和研究。主要包括:
1
下次会见需要回复的问题
在会见中,律师和当事人谈了很多问题,其中有很多问题需要在会见结束以后进一步弄清楚,在下一次会见时回复当事人。
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律师在会见结束后通过阅卷查清楚,有些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家属问清楚,有些问题可能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法律规定来弄清楚。
这些问题就属于需要进一步查清楚的问题,而且也是需要在下一次会见时向当事人回复的问题,会见结束后要把这些问题从会见笔录中梳理出来单列,并且在查清楚以后,准备好相应的回复意见。
2
下次会见需要再问的问题
有时在会见中,律师和当事人虽然谈到了某些话题,也问到了某些问题,但是回来整理会见笔录时,总觉得还是不太清楚,需要在下一次会见中进一步问清楚,对于这样的问题,应当单独梳理出来,列入下一次会见的问话提纲中。
3
梳理口供中的错误
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一般会将当事人的讯问笔录与其本人进行核实,当事人如果认为讯问笔录中记载的某些内容是错误的,他就会指出来,并且还会辩解为什么这些内容是错误的。
对于这样的情况,律师在会见结束后,应当把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地方梳理出来,以便作为重点进行研究,在之后的会见中进一步核实确认。
4
将需要进一步查实的问题梳理出来
在某一次的会见中,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问到,所以在每次会见结束,对会见笔录进行梳理以后,就要考虑还有哪些问题在这次会见中没有弄清楚,需要进一步查实,把这种需要进一步查实的问题梳理出来,继续查实。
5
列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清单
我们在会见的时候,除了了解案情,核对证据之外,也会沟通交流很多看法。尽管如此,我们在会见结束,梳理会见笔录时也会发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将这些我们认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梳理出来,以后专门进行研究。

XING BIAN
SHI ZHAN

6
PART 6
底层逻辑
我们应当记住: ●有效会见,需要根据会见的目的确定会见的内容。 ●准备会见提纲,做好会见记录,有助于提高会见效率,实现会见目的。 ●梳理会见笔录,可以扩大和延伸会见的作用。 ——杨矿生 |
|



- end -
中同刑事辩护
杨矿生 律师
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推荐阅读
2002

2024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创建,拥有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中同律师熟知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各自具有不同的业务专长,在多年实践与探索中,中同律师逐渐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了满足客户不同的法律需求,中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传媒、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顾问、银行证券与保险、私募与投资并购、政府法律事务、环境与资源、涉外法律事务等十多个业务领域,由专业律师负责不同领域的法律事务,从而保证了律师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化水平,并将专业分工与团体合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资源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同律师系列栏目





中同官网
中同律师
中同刑事
细胖说法
转载授权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如果喜欢,快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此文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感谢分享。


